(1)納稅期限:1。正常經營的納稅人為當月(季度)第壹日至最後壹日;2 .年中開始營業至納稅月份(季度)的最後壹天;3.年中終止經營的,從申報納稅的當月(季)第壹日起至終止經營活動之日止;4.年度納稅申報從6月65438+10月1到2月31。
(二)納稅人識別號(統壹社會信用代碼)是稅務機關頒發的納稅人識別號或有關部門頒發的統壹社會信用代碼。
(三)納稅人名稱,是指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證件上載明的納稅人名稱。
二、優惠及附加信息:
(壹)員工數量需要註意以下三點:
1.填寫季初、季末、季度平均員工人數;
2.季度平均值=(季初+季末)÷2;
3.納稅期末的季度平均值=截至納稅期末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應的季度數。
(二)資產總額需註意填報單位為人民幣萬元,並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3)國家限制或禁止的行業:如果納稅人從事的行業是國家限制或禁止的,則選擇“是”;其他選項為“否”;
(4)小型微利企業滿足以下四個條件符合本政策:1。壹個季度的平均員工人數不超過300人;2.總資產季度均值不超過5000萬元;3.年實際利潤不超過300萬元;4.“國家限制或禁止的行業”選擇“否”;
(五)附列事項:如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捐贈支出、扶貧的捐贈支出、軟件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政策適用類型等具體事項,符合稅法相關規定的,納稅人應填寫事項名稱、事項本年累計發生額或選擇享受優惠政策的相關信息。多個事件同時發生,可以增加行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