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辦法(試行)》規定,納稅人應當自每年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進行上壹納稅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也就是說,2023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31日。在進行匯算清繳時,納稅人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並提交相應的匯算清繳申報表,包括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申報表、工資、薪金所得年度申報表等。同時,如果有年度合並申報、跨地區調整、境外所得等情況,還需要另外填寫相關的申報表。如果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匯算清繳,將會產生滯納金。根據稅法規定,滯納金的計算標準為應納稅額×%×逾期天數,其中%的比例根據逾期天數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為避免在匯算清繳截止日期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建議納稅人提前辦理匯算清繳,以免錯過最後的申報時間。
匯算清繳和普通的個稅申報有什麽區別?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在納稅年度結束時,對該納稅年度內所有的應稅收入進行核算,並按照法定稅率計算納稅額,繳納剩余的稅款或者退還多余已預繳的稅款的過程。與普通的個稅申報相比,匯算清繳涉及到年度綜合所得情況的統計、工資、薪金所得年度申報表等多種申報表格的填寫,申報內容更加復雜,也需要更為仔細認真地核對。
2023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31日,逾期將會產生滯納金。納稅人應當提前進行匯算清繳,避免因疏忽導致申報不及時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同時,匯算清繳和普通的個稅申報有所不同,需要更加仔細地填寫和核對相關申報表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 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 辦理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