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律師或者醫生為客戶保密的原則壹樣,瑞士金融業也嚴格執行同樣的遊戲規則,1934年制訂的《銀行保密法》,在瑞士各種規模的銀行中得到了不打折扣的執行,可以說這已經成為瑞士金融業的立業之本。
20世紀30年代,正是德國法西斯勢力肆虐歐洲的時候,由於納粹政權的武力逼迫,幾乎所有德國公民都被迫將其在瑞士銀行中的存款轉入德國銀行,這使得眾多瑞士銀行幾乎出現擠兌風潮。為了避免再次發生這類巨額存款流失事件,瑞士政府於1934年制訂了西方第壹部關於銀行保密制度的法律,規定所有金融從業者,無論是高級管理人員,還是普通雇員,未經存款人的同意,均不得泄露任何與其業務有關的資料。壹旦有人違反保密法規定,就將面臨罰款6萬瑞士法郎甚至入獄6年的處罰。法令還規定,除非存款人涉及刑事案件,在國外被起訴,否則瑞士政府不提供有關其銀行賬戶的情況。
二戰期間,由於瑞士特殊的中立國地位,瑞士成為納粹德國和其他國家進行黃金交易的主要地點,各國紛紛向瑞士央行買賣黃金,以換取硬通貨瑞士法郎。瑞士央行則根本不問黃金的來路,壹味從中賺取巨額差價。據稱,當時納粹德國的帝國銀行90%的黃金交易就通過瑞士央行進行。納粹通過戰爭掠奪來的巨額財產,也有相當壹部分存在瑞士銀行。
二戰結束前,精明的瑞士人看到納粹的氣數已盡,就凍結了德國的賬戶。1945年,盟軍要求瑞士歸還納粹德國存在瑞士銀行中的估計價值5億多美元的黃金。但是瑞士與盟軍方面扯皮,否認納粹黃金有如此之多。由於隨後美蘇交惡,冷戰隨之開始,西方不但需要瑞士嚴守中立立場,而且需要瑞士幫助進行歐洲戰後重建工作,於是在納粹黃金的問題上不了了之,以接受瑞士大約6000萬美元還款而告終。
這壹事件是瑞士實行銀行保密法之後,瑞士銀行在捍衛自己利益上取得的重大勝利,銀行保密法也因此成為瑞士銀行業延攬外國資產的重要法寶。眾多外國政要,甚至是黑幫頭目,都將或者正當或者來路不明的資產存在瑞士銀行,從而避過本國稅務部門的耳目。瑞士私人銀行家協會今年1月宣布,瑞士掌管著全球1/3的私人財產,總價值在3.7萬億瑞士法郎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