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三資清算」是什麽意思?

「三資清算」是什麽意思?

三資清算是指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金、資產和資源進行合理清查、整頓和完善的活動。農村資產、資源、資金統稱為“三資”,三資的清算是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重要基礎。

壹、外資概況

1,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

2.資產。村級資產包括除現金以外的8項正資產和1項負資產。除現金外的八項正資產分別是:應收款項、內部交易、固定資產、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庫存物資、林木資產、牲畜資產。1負資產是債務。村凈資產是9正資產減去1負資產的余額。

3.資源。小池鎮村級資源有:耕地、荒地、水面、其他***4類。耕地有三種形式:農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體機動地。小池有兩缺:荒溝和荒灘。水面上有新挖掘的魚塘、池塘、歷史遺留的溝渠。其他資源包括場地、工廠、店鋪等。合同是村集體占有資源的憑證。

二、任務目標

1.通過清理,全面摸清村集體“三資”的存量、結構、分布和利用效率,確保賬賬相符。

2.通過依法界定所有權,核實集體擁有的“外資”總量,理順產權關系,維護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

3、通過建立登記臺賬,將所有集體所有的資產和資源納入管理範圍,及時反映開發、利用和處置情況。

4、通過完善規章制度,積極推進代理服務,切實加強對村集體“外資”的管理和監督。

第三,對象範圍

對象是村集體經濟組織。

範圍是指村和組擁有的資本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集體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嶺、園林、荒地、灘塗、水面等資源資產。

四、操作程序

(1)清理。

以小區自查為主,全面清理。成立村民主理財小組,對集體“外來資金”逐壹進行清理,以村會計賬簿為基礎,堅持內外賬結合、實物盤點、賬目核實,物物對賬、物物核對,全面清點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摸清來源、去向、管理情況;清理資源,應采取實地勘測和測量的方式,查明實際數量及其權屬。

(2)報名。

清理壹項,登記壹項。資產資源的名稱、數量和用途應分類登記。登記的內容要全面,事實要清楚,數字要準確,什麽都要留下。

(3)驗證。

已清理登記的集體“外資”,由村民主理財小組逐項核實。重點核查“三資”的金額、權屬、臺賬和實物、處置和管理情況。對“外資”進行核實後,要確保數額正確、產權清晰、現狀明確。

(4)宣傳。

初步核實後的集體“外資”由清理核實小組逐項在村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天。公示期間,應當接受群眾的咨詢和反映,並做好解釋記錄。

(5)確認。

公示期滿,按照有關規定,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確認集體“三資”清理結果。

(6)舉報。

村民代表會議確認“三資”清理結果後,由村兩委和集體經濟組織領導、村會計和村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報鎮集體“三資”清理機構審核。經鎮人民政府批準後,在基層操作人員和實施人員的協助下,將相關數據錄入金裕恒農村三資管理信息系統,由系統匯總並逐級上報。

動詞 (verb的縮寫)實施步驟

(1)組織和啟動

1.建立壹個組織。

2.制定壹個計劃。

3.宣傳和發布。

4.業務培訓。

(2)全面清理。

1,按六道程序全面清洗。

2、在清理的基礎上,核實“外資”所有權,建立全面的管理臺賬,做到家底清楚、臺賬健全、手續完備、產權清晰。

3.對自查的問題進行自我糾正和自我規範。及時報告重大問題。

4.總結匯報。通過信息系統向鎮清潔辦報告,寫出自查報告。

(3)檢查和驗收

自查結束後,接受鎮集體“三資”清理結構的檢查驗收。

法律依據

《鄉村振興促進法》第三條

推進鄉村振興,要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統籌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在保障農產品供給和糧食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傳承發展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獨特功能。

  • 上一篇:如何抓好基層國稅部門的黨組織建設
  • 下一篇:山東棗莊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發展優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