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住房的標準是按房屋總價的1%至3%繳納契稅,具體比例應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如購房面積、是否首次購房、單價等因素來確定契稅,非住房類的房屋按3%稅收來支付。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下按1%稅率征收,要是在90至140平米按1.5%繳納,在面積為140平米以上按3%交納稅費;
2、營業稅:營業稅由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費,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稅和銷售營業稅來組成,繳納稅率為5.6%。營業稅在普通住房滿2年(2年以上)免征,如下:
(1)房產證不足2年且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需交納總房價為5.6%;
(2)房產證不足2年且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需交納差額為5.6%;
(3)房產證滿2年且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上,需繳納房產交易利潤為5.6%;
(4)房產證滿2年且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就免交營業稅。
3、個人所得稅:房屋核定征收方式在個人所得稅等於計稅價格乘以1%(或1.5%、3%),我市個人所得稅征收核定個人住房轉讓標準,普通住房為1%、非普通住房和非住宅類房產為1.5%,拍賣房產為3%。如果個人轉讓超過2年且是家庭唯壹住房,免征此稅;
4、印花稅:印花稅是對合同、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讓、許可證等,要經過財政部決定征稅的其他稅費。對買家,印花稅是稅率為0.05%,即買方應納稅額為計稅價格乘以0.05%,印花稅由納稅人支付的方式。個人銷售或購買房屋的暫免印花稅。兩級轉讓登記的只收取買方0.05%的費用;
5、土地增值稅:非住宅個人轉讓的為“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記中心代征,其余由納稅人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支付。付款或核實程序完成後,登記中心代證,對個人銷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征收公式是計稅價格乘以核定征收率。本市土地增值稅按征收標準核定:寫字樓、商鋪為10%,其他非住宅房產為5%
6、登記費:買家在買房交易中,登記費是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80元,非住宅房屋登記標準為每件550元。房屋登記費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7、房地產交易手續費:商品房的交易費為每平方米3元征收,由出讓方負責。如經濟適用房的房地產交易費減半來繳納,由買方負責。而其他的房地產交易費用為每平方米6元征收,由雙方各支付50%;
8、傭金、評估費:買家需要繳納傭金費和貼花,傭金子啊成交價乘以3%,雙方各付壹半。評估費在100萬以下征收0.5%,以上為0.25%征收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
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