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日中午,在廈門國泰婦產醫院(以下簡稱“國泰醫院”),記者看到,這家不久前神奇地“起死回生”的民營醫院,似乎看不出那場被吊證的風波留下的痕跡,正在照常營業。夜幕降臨,醫院大樓外墻上新掛的“國泰婦產醫院”大型電子招牌,赫然成為廈門火車站對面壹道“景色”。
就連半月多月前,壹些媒體對國泰醫院的報道產生的影響似乎也已煙消雲散。《南方周末》、《南方人物周刊》與此有關的報道,在網上的鏈接現已打不開,而記者在百度上搜索發現,半個月來,國泰醫院在多家網站刊登《廈門國泰婦產醫院以誠信贏得患者信賴》等類似文章,開始了新壹輪大張旗鼓的宣傳。甚至在某主流媒體網站上,都掛有此類文章。
自稱“廈門最好的婦產科醫院”,幾天前差點讓壹產婦送命
而事實上,就在幾天前,在這家廣告上自稱是“廈門最好的婦產科醫院”裏,壹個產婦差點送了性命。
11月21日,23歲的小林到國泰醫院進行剖腹產手術,術後持續頭痛,22日上午11時出現抽搐、口吐白沫等癥狀。國泰醫院對其進行了搶救,但就是這個搶救,更讓小林陷入了生命危險。
此後,國泰醫院將小林送到廈門某三甲醫院。
國泰醫院的搶救過程讓廈門某三甲醫院婦產科主任難以理解:於11時40分註射10mg安定,於11時50分註射安定20mg……“他就是照著書本上用的,我們壹般不會用這麽大量的,而且這麽大量是有壹定危險的。”該主任介紹,這麽大劑量用安定,太可怕了,“如果當時病人那壹下子過不去,就完了,(呼吸)就抑制掉了。”
據這位婦產科主任介紹,轉院搶救的產婦居然連轉院手續都沒有,是“硬送到我們門診的”。在送小林到三甲醫院時國泰醫院提供的材料上,記者看到,送病人的國泰醫院醫生簽名為“葉紅”。
然而,事後,經小林的家屬指認,小林抽搐時對她進行搶救的醫生不是葉紅,甚至不是婦產科醫生,而是國泰醫院的壹名外科醫生,叫張建安。上述婦產科主任表示,這種情況“當然應該由我們婦產科醫生來搶救,外科醫生怎麽知道這些東西呢”。
“這根本就是亂來嘛。”廈門市衛生監督所監督員鄭幼卿說,外科和婦產科風馬牛不相及,本來壹個婦產醫院讓壹名外科醫生來擔任急診科主任就荒謬之極,這次還差點搞出人命,“更能說明國泰醫院對患者生命的漠視”。
尚存多項違法行為
除了在專業人士看來“草菅人命”的違規手術,“復活”的國泰醫院還存在著多種不可思議的違法現象:本應消失的計劃生育科還堂而皇之地存在;本應摘掉的“二級婦產醫院”的帽子仍然戴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早在2010年10月28日就過期,居然未補辦,並且從未停止過相關業務……
2010年12月1日,記者在國泰醫院看到,嶄新的導診牌上,清楚地標記著,本應被撤銷的“計劃生育科”在二樓。而且,不僅牌子在,2010年10月8日之後,國泰醫院還開展了壹些與計劃生育相關的執業活動。
在廈門某管理咨詢公司工作的小陳,2010年10月11日在國泰醫院做了人流手術。小陳證實,她總***花了3400元,其中醫保報了1700元,手術用了1000元,為她手術的是壹名男醫生。
“根據有關規定,計劃生育科是二級婦產醫院的必設科室。因此,國泰醫院已不具備去年剛剛升級的‘二級婦產專科醫院’的許可條件。”鄭幼卿告訴記者,根據法律,應該註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然後再讓它重新申請壹級醫院的執業許可證。然而,國泰醫院連計劃生育科都照舊營業,註銷、重新申請執業許可證更是難上加難。
記者調查發現,國泰醫院甚至連接生等婦產醫院的基本執業資格都沒有它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早於2010年10月28日到期。按照規定,到期後,國泰醫院應該重新申請該許可證,方可開展相關執業活動。
2010年10月29日,廈門市衛生監督所便對國泰醫院發過壹份“衛生監督意見書”,上面明確說明,國泰醫院不得開展助產技術(二級)和計劃生育手術的執業活動。
此後,國泰醫院提交過壹次申請,當時持有母嬰證的醫生只有兩名,不夠開展助產技術(二級)的許可條件。因此,衛生監督所並未為其核發新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後來,國泰醫院幹脆就不再申請,憑著那壹張已經過期的許可證,壹直開展相關執業活動,直至今天。
2011年11月23日,廈門市衛生局又專門下發《關於廈門國泰婦產醫院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項目限期整改的通知》,要求國泰醫院“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申請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禁止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並要求於“2011年12月6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012年已經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