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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2007年春季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

?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中***廈門市委組織部、廈門市人事局(以下簡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組織實施2007年我市春季錄用公務員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壹、招考職位

本次招考職位為我市法院、檢察院、司法、勞教、工商、地稅等機關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全市***計劃錄用75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1日至1989年1月11日期間出生)。個別特殊職位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需要對年齡作專門限制的,以職位資格條件限定的年齡要求為準;

3、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報考人員的學歷及其相關證書必須在2007年7月31日前取得;

7、招考職位明確要求要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是指:在設區市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8、招考職位要求學歷是大學本科的,報考者必須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位,此類職位面向全國招考,不受地區限制;

?9、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4年、2005年、2006年中央和地方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和服務年限(不含試用期)未滿4年的公務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辦法

(壹)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用網上報名。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

報考人員在以下時間內登錄以下網址,提交個人信息及壹張規格200k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片,並通過網上繳納報名費用。

時間:2007年1月16日8時~25日24時。

網址: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站()

廈門市委組織部網站

廈門市人事局網站()

2、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核。進入面試時,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在以下時間內登錄以下網址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

時間:2007年1月17日上午8時~26日中午12時。

網址: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站網站()

廈門市委組織部網站

廈門市人事局網站()

4、資格初審未通過的,網絡銀行將退還報名費。

5、註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對在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2)網上報名指定招商銀行?壹卡通?和建設銀行龍卡作為網上支付報名費的結算工具(考生在報名前,請事先辦理好網上支付卡)。

(3)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減免有關考務費用。報考人員應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筆試當天在考場指定地點,出示有關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現場辦理減免報名費用的手續,退還報名費。

(4)為方便考生,取消現場鑒印環節,請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者於2月2日起自行上網下載並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公***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

(壹)筆試科目: 報考綜合管理類職位的考生,筆試公***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和《申論》;報考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簡章》中各職位將標明a或b類別。

報考法院、檢察院書記員或法警職位的,還必須進行相應的專業科目筆試。

(二)筆試內容: 公***科目筆試範圍參照《中央機關及直屬機構200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科目考試大綱》(見上述網站)。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書記員和法警職位專業科目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其考試範圍為《2006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中的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與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等八個部分。

(三)筆試時間: 2007年2月10日上午8:00~10:00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b)試卷;11:00~12:00報考法院、檢察院書記員或法警職位考生考專業科目;報考a類職位的考生下午2:30~5:00考《申論》試卷。

(四)筆試地點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可自行選擇在全省各設區市或省直***10個考場中的任壹個參加考試。

(五)其它: 每場考試考生均必須隨帶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卷采用機讀答題卡,統壹使用2b鉛筆塗卡作答,考生應自帶黑、藍鋼筆或黑、藍圓珠筆,2b鉛筆2支、塑料筆擦、墊板及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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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試

1、面試考生的確定:

筆試成績合格線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壹劃定,考生可在2007年3月30日後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進入面試的考生,筆試成績必須達到筆試成績的合格線。面試人選按照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個別職位進入面試最低控制線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照上線考生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廈門市委組織部網站和廈門市人事局網站上公布,並由用人單位通知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進入面試的考生持畢業證書原件和報名要求提供的相關證明領取面試通知書。

進入面試的考生因各種原因在面試前兩天下午5:00之前書面放棄參加面試的,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

2、面試方法: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每個職位考生面試順序臨時抽簽決定,面試評分實行每位考官獨立評分,面試考官組別在臨面試前,由考生代表隨機抽簽決定。考生面試成績計算方法:去掉壹個最高分和壹個最低分後再計算其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每個職位面試結束後公布成績,低於60分為不及格,不予錄用。如果個別職位進入面試的考生和該職位錄用計劃數的比例等於或低於1:1,除考生須回答面試題外,考官可以另行提問,最後由每位考官當場作出?合格?與?不合格?的評判,達到三分之二以上考官作出?合格?評判的考生,作為擬錄用人選。

3、面試考官:

面試評委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選派的考官組成,考官人數為7人,其中用人單位考官1人。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壹)考生的總成績按公***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

(二)法院、檢察院書記員、法警職位專業科目筆試成績達到該科目的合格線後,總成績按公***科目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通過司法考試的考生可免於法檢專業科目考試,視為達到該專業科目筆試合格線。

(三)對誌願服務西部和我省欠發達地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由福建省青年誌願者服務指導中心出具證明),報考省直和各設區市機關的公***科目筆試成績加3分,報考縣鄉機關的,公***科目筆試成績加5分。

(四)對所有加分對象,加分均計為公***科目筆試成績,具體加分原則為:報考a類職位的考生,《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和《申論》科目筆試成績各加上加分總額的50%;報考b類職位的考生,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科目筆試成績加分。

七、體檢、心理測評、體能測試和考核

(壹)參加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招考職位計劃人數和筆試、面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進行體檢。

在職考生報名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最遲應於參加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二)錄用體檢標準。按照2005年1月17日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見上述網站)實行。報考勞教所職位的體檢標準按人事部、公安部規定的標準執行。

報考法院、檢察院職位的體檢及相關條件,按《關於2007年春季全省中級法院、基層法院招考錄用工作人員條件》和《關於2007年春季全省檢察院系統招考錄用工作人員條件》(見上述網站)執行。

體檢結果由用人單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錄機關在得知體檢結果後如有疑義,可在壹周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指定醫院復檢壹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它醫療單位體檢的壹律無效。

(三)根據有關規定,報考勞教所職位的考生,須依次通過公安民警職業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試,心理能力測評或體能測試不達標者不能錄用。

報考法警職位的考生須通過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達標者不能錄用。

體能測試根據考生成績,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計劃數1:1直接進行。

(四)體檢、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試缺席者,取消錄用資格。

(五)考核。體檢合格後確定擬考核人員名單,在廈門市委組織部網站或廈門人事網上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

八、錄用?

用人單位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核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廈門市委組織部網站或廈門人事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

擬錄用人選因故退出或取消錄用資格,原則上應相應遞補。遞補人選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綜合考慮所遞補考生的筆試、面試等情況,按規定程序研究確定。

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發給?福建省公務員錄用通知書?,並按用人單位的隸屬關系,經有關部門審核後,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被錄用的公務員未能在錄用時提供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原件者,取消錄用資格。

被錄用的公務員應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時間內到招錄機關報到上班,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九、咨詢監督

(1)政策咨詢、技術和考務方面的有關問題可查詢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站

? )。咨詢電話:省人事廳公務員管理處0591-87219518,0591-87216628,各招錄機關經辦人員電話見各機關《招考簡章》(每天工作時間:8:00-12:00,14:30-17:30)。

(2)監督電話

0591-87846080(每天工作時間:8:00-12:00,14:30-17:30)

(3)銀行咨詢電話

招商銀行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95555;建設銀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

(4)成績查詢

考生可在2007年3月25日後在上述網站或電信信息臺16883888查詢成績。各設區市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公布成績。

十、其它事項

1、網絡報名通過後,報考職位不能進行調整。

2、《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關於2007年春季全省中級法院、基層法院招考錄用工作人員條件》和《關於2007年春季全省檢察院系統招考錄用工作人員條件》,廈門市用人單位、職位、具體資格條件以及其他有關廈門市公務員招錄的信息可通過廈門市委組織部網站和廈門人事網查詢。

3、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均為職位所要求的本專業學歷、學位及以上學歷、學位。

4、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和相關專業,原則上按專業大類劃分,具體可報考的專業將隨時在廈門市委組織部網站、廈門人事網上發布《廈門市2007年春季招考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考生應隨時關註廈門人事網上發布的專業指導目錄信息。

5、廈門生源往屆尚未就業的普通高等教育計劃內招生的畢業生視為應屆畢業生。 6、報名時,考生留下的聯系地址、聯系電話要準確。有變更要及時告知用人單位,否則後果自負。 7、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 本簡章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中***廈門市委組織部 廈門市人事局 二00七年壹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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