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核準收取城市規劃技術服務費的函
省建設廳:
妳廳《關於申請核準收取城市規劃技術服務費的報告》(魯建規字1號) 收悉。為加強城市規劃管理, 規範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收費行為,經研究,同意我省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機構,在接受委托提供服務時收取城市規劃技術服務費。
壹、適用範圍
凡依法取得城市規劃綜合技術服務經營資格的機構,本著自願有償的原則,在接受委托提供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時,可按規定收取城市規劃技術服務費。
二、服務範圍
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機構對建設單位和個人提供建設項目的現場踏勘、選址、定點, 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技術材料,規劃設計方案的論證比選,建設項目的驗線、復驗,規劃建設項目檔案存儲檢索等技術服務性工作。
三、收費標準
按項目所在城市規劃技術服務單位的級別和項目的性質、規模收取技術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類別
收費標準
級別
甲級
乙級
丙級
備註
建設用地
2.10
1.80
1.50
按用地面積計算 單位:元/平方米
營業性用房及其他建築
3.20
2.90
2.60
按建築面積計算 單位:元/平方米
工業廠房
2.60
2.30
2.00
按建築面積計算 單位:元/平方米
住宅
2.30
2.00
1.70
按建築面積計算 單位:元/平方米
鐵路、道路和市政工程管線等
1.60
1.30
1.00
按鐵路、道路或管線長度計算單位:元/米
構築物或其它設施
0.1%
0.08%
0.06%
按工程設計概算總額計算
註: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計算。
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機構收取規劃技術服務費後, 不得再以其他名目收取任何費用。
四、下列建設項目減免收取城市規劃技術服務費
中小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教育用房和學生集體宿舍;軍事戰備設施(不含經營性設施、家屬宿舍);敬老院等非營利性社會福利設施;公***綠地;防洪、抗震、人防等抗災工程免收城市規劃技術服務費,只收取技術資料工本費100元。經濟適用住房減半征收。
收費單位要到當地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稅務票據,照章納稅,並自覺接受社會和價格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
上述規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執行,試行期壹年,期滿後重新報批。
二○○壹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