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社保繳費基數是每年調整範圍的,而且各個市的社保繳費基數都會根據本地區上壹年度社平均工資的情況來調整,並不是所有地區的社保繳費基數範圍都是相同的。各個單位要根據員工的工資基數上報,每個人的社保費用也會有壹定的差異性。
未完成申報繳費的月份按繳費基數上下限調整,各參保單位和個人按重新封頂保底後的繳費基數申報繳費;已完成申報繳費的月份進行繳費基數調整差額補退。對於本年度已完成申報月份的繳費,批量生成繳費基數調整補退差額,差額為正數的,由用人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進行補繳
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壹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壹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交職工社保也要按照固定比例計算費用,五險單位和個人要分別承擔16%和8%養老保險,0.32%和0%工傷保險,8%和2%醫療保險,0.7%和0.3%失業保險。因為比例都是固定的,所以只需要確定上報的工資基數就可以計算出各項社保費用,也可以確定好社保繳費明細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征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壹征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