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房屋補償安置
拆遷補償方式可以是貨幣補償,也可以是產權調換。
1.拆除住宅建築面積
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的面積,以被拆遷住宅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築面積為準,或者以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土地面積的85%計算建築面積。
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應在核對檔案後確認。
2.房屋貨幣補償
拆遷住宅房屋選擇貨幣補償的,在拆遷住宅房屋原評估價(不含多層建築樓面差價)的基礎上增加68%結算,(約2812-3060元/㎡)並按拆遷面積向被拆遷人支付3個月每平方米每月4元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3.住宅產權交易
(1)新建高層住宅首層安置價格為1960元/㎡,各層價格以首層為基準。
小高層住宅(11+1)樓面差價30/㎡,頂層按十層價格計算;
高層住宅(17+1),二層至十壹層每層增加30/㎡,十二層至十七層每層增加20/㎡。頂樓將以十六層的價格計算。
17層以上的高層住宅,每層增加30/㎡,12至17層每層增加20/㎡,17層以上每層增加10/㎡。頂樓按低於兩層的價格計算。
(2)待拆遷房屋。多層建築中庫房的評估價格以原多層住宅房屋和庫房的基準價格1860/㎡和840/㎡為基礎,待拆遷多層建築中庫房的評估價格不低於基準價格的90%。
(3)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的,按照實際安置套數,按照相對集中、立體切割的原則進行安置。安置地點為南順城苗圃搬遷區。
大概有70/㎡。85/㎡.105/㎡.115/㎡.130/㎡ * *五類住宅為高層住宅,被拆遷人按照就近戶型的原則根據各自拆遷面積確定。選房後剩余面積在40㎡以上(含)的,可按照就近戶型的原則選壹套安置房,40㎡以下的給予貨幣補償。選房後剩余面積在評估價基礎上增加10%結算。
(4)安置住宅面積超過拆遷面積10㎡(含)的部分按安置價格結算,超出部分按市場價格計算。
(5)高層住宅安置,每戶照顧8㎡新房建築面積。
(六)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統壹安置,具體安置順序抽簽確定。搖號分兩次,第壹次是抽取排隊號,第二次是抽取選房號。
(7)安置房建設過渡期為30個月。被拆遷人要求提供過渡房的,按照拆遷面積每月每平方米支付4元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8)搬家補貼每戶補貼500元。
2)營業場所補償
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權證用途欄註明經營內容的,按照經營場所實行貨幣補償。
拆遷營業用房的貨幣補償價格由房地產評估機構確定。拆遷私人經營性用房實行貨幣補償的,按照拆遷面積每平方米壹次性支付經營補助費100元。
(三)住宅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的有償使用
拆除沿路(街)的住宅房屋作為營業用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在原拆除住宅房屋補償價格的基礎上提高30%。
1.取得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有納稅記錄。
2.房屋所有權證、營業執照與稅務登記證上註明的經營場所壹致。
(4)生產和辦公用房補償
企業生產、辦公等用房的拆遷補償,以新確定的價格、生產加工設備的拆除和搬遷費用以及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為依據。
(五)違法建築和臨時建築
合法住宅用地以外的違法建築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無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除批準臨時建築時不予補償外,可按工程造價給予適當補償。
(6)附錄。附屬設施補償
按照市區拆遷改造領導小組的統壹標準執行。電話180元/臺;寬帶上網到280元/戶;有線電視400元/戶;燃氣3000元/戶;集中供熱和三相用電的補償,參照有關部門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給予壹次性補償。因房屋安置需要安裝供氣、供熱、電信、有線電視等設施的,拆遷戶應當按規定繳納費用。
7)小於48m2的住宅房屋拆遷面積的補償安置。
為解決“雙困難戶”(住房和生活)的實際困難,保障被拆遷人最低住房面積,被拆遷人只有壹套住宅(夫妻雙方唯壹擁有的壹套,無其他住房,並通過房產管理部門房屋產權檔案查詢、相關部門公示發證等形式進行社會監督),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小於48㎡的,可執行以下標準:
1.如果實行貨幣補償,按48㎡進行補償。
2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被拆遷房屋的建築面積,按新建住宅房屋的安置價格與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格結算差價;被拆遷房屋的建築面積以
48㎡之間,增加面積的費用由拆遷人承擔;安置房面積超過48㎡的,超出部分按市場價結算,不再享受10㎡的安置價格。
(八)政府直屬公房的拆遷。
直管公房的租戶可以繼續租賃新建直管公房。直管公房的拆遷由市房管局具體負責。
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租住廉租房條件的家庭,可優先考慮按期交房者。對於“雙貧困戶”(住房和生活),可以申請廉租房補貼。
(9)激勵措施
對在拆遷公告規定期限內簽訂補償協議,搬遷並移交舊房的,拆遷人根據交付時間給予0.5-1萬元獎勵。
被拆遷人只有壹套住宅。拆遷面積小於48㎡、居住面積為48㎡的“雙貧困戶”(住房和生活)得到照顧的,在規定期限內搬遷。舊房移交驗收的,每戶只獎勵5000元。
簽訂補償協議,在規定期限內搬遷移交舊房並通過驗收的,獎勵物業管理費0.6萬元。
超過規定期限交房的,不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