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個事件的大致經過也逐漸清晰了。雖然襲擊者的年齡還沒有曝光,但是受害者的病歷顯示年齡是14歲,也就是說襲擊者應該是差不多的年齡。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如果加害人不滿14周歲,即使被害人的傷情構成輕傷標準,也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學生的法定年齡超過14周歲,那麽傷情鑒定結果就成為他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唯壹標準。
目前各方對此事的表達已經明確。校方明確表示,警方全程參與,包括事發時的相關監控錄像。從警方的表態來看,可能不符合輕傷標準。畢竟到現在,警方還在盡力調解,至於刑事方面,還得等警方的最終認定。此外,當地有關部門也成立了工作組,將依法依規對整個事件進行全面調查處理。令人欣慰的是,受傷兒童的後續治療和康復,官方已經明確表態,將全力保障。
中學生作為祖國的花朵,本應把豐富的經歷投入到學習中,卻因為在校期間的瑣事毆打、傷害同學。這種行為不僅踐踏了學校的教育成果,也暴露了家長對孩子教育的無能。不管父母有多大的權力,既然做了傷害他人的事,就必須在法律框架和道德層面付出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