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洪洞縣總工會副主席劉三龍酒駕。2065438+2009年2月1日,劉三龍在洪洞縣古槐北路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執勤民警抓獲。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2065438+2009年3月,劉三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襄汾縣工信局副局長任端陽,酒駕。2019 65438+10月22日,任端陽在襄汾縣風情街實施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執勤民警當場抓獲。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2065438+2009年6月,任端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浮山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孫傳飛,酒駕。19,11,孫傳飛在浮山縣第二中學路口實施了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執勤民警當場抓獲,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2065438+2009年8月,孫傳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侯馬市新田鄉白店村黨支部書記方長河酒後駕車。2065438+2009年2月8日,方長河在侯馬市金盾路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執勤民警抓獲。罰款10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2019至12,方長河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5.隰縣水利水土保持局科員曹存在酒後無證駕駛問題。2009年9月1,2065438,曹在息縣南北街200米處,實施了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駕駛無牌摩托車的違法行為。被執勤民警當場抓獲,罰款1500元。2019至12,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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