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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國家稅務局的機構設置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內設13個行政處(室),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設置2個直屬機構,8個事業單位;下轄11個市國家稅務局,122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內設13個行政處(室),級別為正處級;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劃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務;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處

進行稅政調查研究;研究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的有關問題;擬定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稅收法規文件的清理、鑒定及匯編工作;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等事項。

3.流轉稅管理處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征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稅征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

4.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征收管理和稅政業務;對分管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5.征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指導稅務登記、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和稅收資料的管理;管理普通發票;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件和除涉及增值稅征管以外的稅控器具的開發、推廣和應用工作。

6.計劃統計處

編制、分配稅收計劃,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制定稅收計劃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宏觀分析;負責稅收票證的印制和管理。

7.財務管理處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采購工作。

8.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稅務事項。

9.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

10.人事處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下壹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及出國政審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人事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1.教育處

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稅務培訓機構和教育經費的管理工作。

12.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13.巡視工作辦公室

負責巡視工作的綜合協調、政策研究、制度建設、文件起草、巡視組人員管理、後勤保障;研究、組織、協調本省的巡視工作;承辦總局巡視辦、省局黨組和紀檢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群工作。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設2個直屬機構,級別為正處級。

1.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復查復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2.直屬稅務分局

負責對所轄省屬以上企業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采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壹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設8個事業單位,其中太原培訓中心、忻州培訓中心、五臺培訓中心級別為副處級,其他單位級別均為正處級。

1.信息中心

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絡與綜合數據庫;參與組織應用軟件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應用及技術培訓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采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房產管理、綠化和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

3.稅收科學研究所

組織、指導、協調全系統的稅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調研課題和任務;組織全系統稅收科研成果的鑒定和推廣;跟蹤經濟和稅收形勢發展變化,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組織有關稅收調研成果的評選和獎勵;承擔稅務學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4.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註冊登記、年檢等工作;負責稅務師事務所機構的審核、報批並對其執業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檢查;負責註冊稅務師的後續教育和稅務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5.山西省稅務幹部學校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6.太原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7.忻州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8.五臺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按照行政區劃,設11個市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級別為正處級。

1.太原市國家稅務局

2.大同市國家稅務局

3.陽泉市國家稅務局

4.長治市國家稅務局

5.晉城市國家稅務局

6.朔州市國家稅務局

7.忻州市國家稅務局

8.呂梁市國家稅務局

9.晉中市國家稅務局

10.臨汾市國家稅務局

11.運城市國家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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