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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學習討論落實活動中部署的30項專項整治工作是哪些

1、整治“文山會海”“三公”經費管理不嚴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

2、整治行政審批違規和濫用審批權問題。重點整治行政審批權力濫用、暗箱操作等問題;整治行政審批過程中的“吃拿卡要”和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整治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問題;整治門好進了、臉好看了,但事情仍然難辦等突出問題。

3、整治涉煤行政許可審批和行政執法突出問題。重點整治煤炭系統行政許可審批和行政執法中存在的行業歪風、庸俗習氣和潛規則等問題。

4、整治礦產資源配置突出問題。重點整治礦產資源配置管理混亂,違反“招、拍、掛”規定,“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等不規範行為和容易滋生腐敗的問題。

5、整治土地整治項目突出問題。全面排查近3年實施的土地整治項目,重點整治以改造坡地、荒地、荒山等土地整治項目為由,騙取、套取專項資金問題;整治在項目管理、資金使用、工程質量、項目效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6、整治交通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工程建設招投標中的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違法分包行為;整治工程建設資金管理中的隨意撥付、貪汙挪用、管理不嚴問題;整治工程質量管理不科學不規範等問題。

7、整治公路亂設卡、亂罰款、亂收費問題。重點整治執法人員無證上崗,隨意設立交通限制標誌,隨意或非法攔截車輛,重復處罰問題;整治以罰代管、只罰不糾以及將罰款與收支掛鉤、收費罰款不開發票或不據實開票問題;整治徇私枉法、以權謀私,為違法車輛提供“保護傘”等問題。

8、整治房地產開發管理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在房地產開發、產權辦理、物業管理等工作中,違規調整“容積率”的問題,產權登記難的問題,住宅維修資金使用難的問題;整治建築工程招投標中虛假招標、違法分包等問題;整治規劃、建設、房地產等部門不作為、亂作為,以權設租尋租等問題。

9、整治“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等執法司法領域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隨意執法、粗放執法、越權執法等執法司法不嚴的問題;整治徇私舞弊、貪贓枉法,以罰謀財、釣魚執法,花錢“撈人”、花錢買命等執法司法不公的問題;整治粗暴執法、野蠻執法,刑訊逼供、濫用強制措施,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問題;整治利用職務謀取私利,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充當司法掮客、違規說情、打探案情、辦案中跑風漏氣等突出問題。

10、整治超期羈押、超限不結、久拖不決問題。重點整治清理超審限案件、久拖未執案件;清理核查法官違法違紀線索,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辦案;治理“立案難”問題。

11、整治公安機關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執法不公、不嚴、不規範等突出問題。重點整治領導班子軟、懶、散的問題;整治紀律作風稀、拉、松的問題;整治執法和服務群眾過程中冷、硬、橫的問題;著力解決警民關系不密切、不融洽、不和諧等問題。

12、整治違法辦理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問題。對近年來辦理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案件進行全面復查復核;嚴厲查處民警在刑罰執行中的編造考核材料、組織虛假鑒定和相關評估報告等問題。

13、整治“群眾打官司難”問題。重點整治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司法鑒定、律師、公證、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不夠便捷高效問題;整治法律援助門檻較高問題;整治基層和偏遠地區法律服務資源匱乏、“群眾打官司難”問題;整治少數法律服務人員誠信觀念缺失、法律意識淡薄,充當司法掮客、向司法人員進行非法利益輸送等突出問題。

14、整治幼兒教育“入園難”、義務教育“擇校熱”和高中“搶生源”問題。重點整治幼兒入園存在的“上公辦園難、進民辦園貴、無證園亂”等問題;整治小學、初中入學存在的打招呼、送人情、錢學交易等問題;整治高中學校違規跨區域爭搶優質生源、亂收費問題;整治違反師德師風行為。

15、整治醫務人員收受“紅包”、開單提成問題。重點整治壹些醫務人員不收斂、不收手,示意患者送“紅包”或向患者索要“紅包”、禮品等問題;整治壹些醫務人員在藥品處方、醫學檢查等醫療服務中開單提成、拿回扣問題;整治壹些醫務人員醫德缺失、服務態度生硬等職業道德方面存在的問題。

16、整治“非法行醫”問題。重點打擊無證行醫行為;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超出登記範圍開展診療業務,違規發布虛假醫療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

17、整治“人情保”“關系保”“錯保”問題。重點整治城鄉低保工作人員徇私舞弊,講人情、講關系、優親厚友問題;整治低保管理不規範,審核審查審批不認真、不嚴格,導致“錯保”“漏保”等問題;整治專項資金管理不公開、不透明,低保金發放不按時、不足額等問題。

18、整治就業資金、社保基金管理和公***服務中的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社保待遇核發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整治虛報冒領、套取騙取就業、創業、技能培訓等補貼資金以及養老金問題;整治用人單位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或欠繳、少繳、漏繳社會保險等行為;解決補繳養老保險政策不統壹問題。

19、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重點整治房地產、建築、煤炭、交通等行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出問題;整治用工單位非法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工資保證金、不繳納社會保險等問題;整治用工單位扣押證件、收取抵押金、限制人身自由等問題。

20、整治涉農亂收費、亂攤派問題。重點整治以建設公益事業、提供服務、達標升級、要求贊助、教育培訓等名義向村級組織攤派和收費問題;整治面向村集體經濟組織超限額征訂報刊,面向農民專業合作社收取“技術指導費”“網路上傳費”“稅務登記證年檢費”等問題。

21、整治強農惠農富農補貼政策落實問題。重點整治種糧補貼面積核實程序不規範問題;整治隨意擴大和縮小糧食補貼範圍問題;整治未嚴格按照時限完成面積核實任務問題。

22、整治騙取、套取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問題。重點整治補貼工作審批環節過多,管理不科學、不規範問題;整治冒名申請補貼指標及騙取套取補貼資金問題;整治違規超標準辦理農機購置補貼問題;整治銷售偽劣機具坑農害農問題;嚴肅查處工作人員謀取私利問題。

23、整治制售“三無”食品和假冒偽劣藥品問題。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食品藥品行為;嚴厲打擊經營“無生產日期、無廠名廠址、無合格證明”食品藥品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藥品的“黑作坊”“黑窩點”;嚴肅查處執法監管部門失職瀆職問題。

24、整治非法集資問題。重點在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投融資中介機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網絡借貸平臺、農民專業合作社,各類投資公司、典當行等領域,開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協調有關部門加快處置壹批非法集資案件。

25、整治科技資源配置“碎片化”“領導幹部承擔項目多”問題。重點整治政府有關部門科技計劃門類過多、多頭管理、定位不清,交叉重復、分散封閉、效益低下,聚焦我省戰略目標不夠的問題;整治科研項目評審立項不夠公開透明,過程監管不嚴等重立項、輕管理以及低水平重復立項的問題;整治領導幹部承擔項目多,壹線科研人員立項難的問題。

26、整治環境監管執法不力、尺度不壹,濫用職權、地方保護等突出問題。重點整治執行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不嚴格,同案異罰、執法不公、選擇執法等問題;整治不履行監管職責、對執法違法行為失察或監管不力等問題;嚴肅查處出臺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限制和幹擾環境執法,縱容企業違法建設、違法生產和違法排汙等問題。

27、整治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分配不規範問題。重點整治競爭性領域財政資金分配透明度不高、規範性不強、自由裁量空間大、行政性分配色彩重、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整治財政專項資金截留挪用的問題;整治政府采購中的違規操作等問題。

28、整治收送禮金、紅包問題。重點整治違規收送年貨節禮、購物卡、充值卡、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整治利用現代物流快遞、以禮品冊和提貨券代替實物商品、利用電子商務提供微信紅包、通過電子禮品預付卡等隱匿手段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行為。此項整治工作按照《關於對違規收送禮金、紅包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的通知》(晉辦發〔2014〕68號)要求執行。

29、整治領導幹部頂風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借機斂財問題。重點整治講排場、比闊氣,大操大辦和借機斂財問題;整治通過分批宴請、分地宴請等隱形方式變相大操大辦問題;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在婚喪喜慶事宜中,邀請管理、服務對象或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人員參加,以及其他違紀違規行為。

30、整治陳規陋俗問題。重點整治婚喪嫁娶中的奢侈攀比、鋪張浪費;整治喬遷新居,商鋪開業,孩子滿月、百天、12歲、上大學、當兵等擺酒設宴、請客送禮;整治社會上的求神拜佛、算命看相、打卦占蔔、風水開運等封建迷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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