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地址:汕頭市潮南區霞山街東環路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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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30-65438+下午02:00,65438+下午04:30-65438+下午07:30。
相關擴展
港澳通行證簽註申請條件
(壹)探親: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學習或者工作的親屬;申請人的配偶和18周歲以下的子女可以壹起申請。“親屬”是指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隨行申請”是指與主申請人同時提出的有效期和次數相同的探親簽註申請。
(二)商務:企事業單位人員和個體工商戶前往香港、澳門從事商務活動或駕駛專用車輛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澳門。“企業組織”是指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在國家稅務機關登記註冊的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境外企業在內地的常駐代表機構。申請多次商務簽註,企事業單位須提前向當地有審批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3)團體遊:參加國家旅遊局指定的旅行社組織的赴香港或澳門的團體遊。
(四)個人遊:提供赴港澳個人遊服務城市的常住居民,或者符合國家移民局規定條件的非常住居民,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個人遊。
(5)停留:經香港有關部門批準赴港任職、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以受養人身份赴港者;經澳門有關部門批準赴澳門任職、學習、就業的人員的親屬,經澳門有關部門批準赴澳門居留的人員的親屬。
(六)其他:因醫療、治喪、探望危重病人、訴訟、考試、辦理行業、學術交流等特殊原因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的;持停留簽註在香港(澳門)停留期間申請前往澳門(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