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申請人委托(申請人可以是個人或企業等。)
商標代理(準備材料:1、授權委托書2、申請書3、確認表4、商標圖樣6份5、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
2.提交文件
不合格的,國家商標局受理科(書面審查)不予受理。
如果合格,繼續商標申請流程。
3.國家商標局申請局(形式審查)將退回不合格產品並進行更正。
4.搜索評估商標註冊審批風險溝通,確認註冊方案——準備並核實申請材料——向商標局提交註冊——審查表——出具商標申請受理表——實質審查——公告期——出具商標註冊證。
5.形式審查:商標局收到商標註冊申請後,首先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主要分為三部分:申請文件審查(文件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範、簽名是否缺失)、商標圖樣規範審查、程序澄清和必要說明審查、分類審查(填寫商標名稱/服務項目審查)。然後商標局根據形式審查結果,主要發出三種通知:受理通知、補正通知、駁回通知。由於商標局內部調整,目前需要4-6個月,調整後的正式審查需要3-4個月。
6.實質審查:實質審查是審查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否符合註冊條件。通過該階段審查後,商標局將發出初步審查通知書;初步審查不合格的,商標局發出駁回通知書。加上花在正式評估上的時間,這個階段大概需要9個月,是商標註冊花費時間最多的階段。
7.初步審查公告:初步審查結束後,商標局對《商標法》進行初步審查,並予以公告,稱為“初步審查公告”。這個階段需要三個月,時間是固定的。
8.認證:如果壹切程序正常,對商標沒有駁回或異議,商標局將核準註冊,準備頒發商標證書。這個階段壹般是2-4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