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繳費範圍
除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二、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方式。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為每人350元,政府補助不少於610元。資助對象及標準如下: (壹)普通城鄉居民個人繳費為每人350元。 (二)其他特殊人群的繳費標準(個人先繳費,後給予定額資助)人員類別
2023年資助比例(同時符合多重身份的按資助的最高標準給予資助)
個人
繳費
計生特殊對象、 重度殘疾人 100% 350 0 城鄉特困供養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農村低保邊緣對象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100% 350 0 城鄉低保邊緣對象中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城鎮低保邊緣對象中未滿18周歲的 未成年人 60% 210 140 防貧監測對象(脫貧不穩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 60% 210 140 脫貧戶(不含2014、2015年退出戶) 50% 175 175 2014年、2015年 退出戶 30% 105 245三、繳費時間
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征繳時間為2022年9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四、參保可享受的待遇
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可享受普通門診報銷、門診慢性病報銷、住院報銷、大病保險報銷、醫療救助和依申請醫療救助。具體如下: (壹)普通門診報銷(300元/年) 醫療機構 級別 單日限額 報銷比例 村衛生室 70 85% 鄉(鎮)衛生院 100 75% (二)門診慢性病報銷 醫療機構級別 報銷比例 個人負擔 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 80% 20% 二級(縣級醫院) 65% 35% 三級醫院 50% 50% (三)住院報銷 醫療機構 級別 基金起付標準(起付線) 報銷 比例 床位費基金支付標準 年內第壹次住院 年內第二次住院 鄉(鎮) 衛生院 100 100 90% 20元/床/日 二級(縣級醫院) 300 200 75% 三級醫院 600 300 60% 自治區 三級醫院 600 300 55% (四)大病保險報銷 住院地區 區間 普通 居民 脫貧 人口 民政部門 救助對象 及防貧監測 對象 住院起付線 10000元 5000元 5000元 本地就醫 0-5萬元(含) 60% 65% 70% 5-10萬元(含) 70% 75% 80% 10萬元以上 80% 85% 90% 封頂線 50萬元 無 無 (五)醫療救助政策 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或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報銷後,剩余的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費用計入醫療救助。救助對象按以下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給予救助。具體如下表: 人員類別 住院起付線 救助比例 住院醫療救助限額 門診慢性病醫療救助 限額 城鄉特困供養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無 100% 60000 4000 城鄉低保對象中的重度殘疾人(三、四級智力、精神疾病) 無 95% 50000 3000 其他城鄉 低保對象 無 90% 30000 2000 城鄉低保 邊緣對象 3000 80% 20000 — 防貧監測 對象 3000 70% 20000 — 脫貧人口 3000 50% 20000 — 患慢性腎功能不全的腎透析、各種惡性腫瘤、器官移植後抗排斥免疫調節治療、重型和中間型地中海貧血、血友病等疾病的防貧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門診救助費用與住院醫療救助費用合並計算,累計年度救助最高支付限額。 (六)依申請醫療救助政策 對參加當年基本醫保,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且認定為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的成員,經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或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及其他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采取依申請救助的方式給予壹次性救助。 救助對象 救助條件 救助標準 救助限額 申請受理方式 防貧監測對象 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超過1萬元的部分(不含自費費用) 住院救90%,門診慢性病救助80% 年度累計救助最高限額不超過 10 萬 元 免申請,在醫院結算時直接報銷 其他 認定為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之日前12個月內,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三重制度報銷後,政策範圍內個人負擔超過1萬元的部分(不含自費費用) 60% 通過鄉鎮(街道)社會救助“壹門式”窗口受理五、繳費方式:
(壹)在微信“訂閱號”中關註“廣西稅務12366”微信公眾號,點擊公眾號中“稅費業務”→“個人繳社保費”—“城鄉醫療自主繳費”或“城鄉醫療代他人繳費”功能繳納保費。 (二)在微信點擊“我”→“支付”→“城市服務”→“廣西社保繳納”→選擇“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功能進行繳納保費。 廣西稅務12366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