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汙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保護公民身心健康,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四川省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結合我區實際,現發布《安州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
1.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區域:202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安州區化鎮鎮、界牌鎮鎮、黃圖鎮全天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是在禁放區內,任何流動攤點和未經批準銷售煙花爆竹的店鋪,由應急管理、公安、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等部門依法查處。
三是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等大型焰火燃放活動,或者焰火晚會等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經營單位和作業人員違反焰火燃放安全規定和燃放作業方案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以654.38+0萬元至5萬元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及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並處50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4.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國家、集體或者個人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他人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在禁放區非法存放煙花爆竹或者未經許可向禁放區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沒收,拒不配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第五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六、監護人未盡到管理和教育責任,致使被監護人違反本規定的,責令監護人對被監護人進行教育;造成國家、集體或者個人財產損失或者他人人身傷害的,其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七、黨員、幹部違反規定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除給予治安處罰外,壹律移交紀檢監察部門依規處理。
八、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勸阻、制止和舉報。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制止或者舉報人的行為和後果,追究其打擊報復的法律責任。
九、鼓勵群眾向有關部門舉報和揭發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壹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進行獎勵。舉報電話:110、12345、12319。這是給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