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進出口經營權的流程
壹、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增項
1.提交的資料:
.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及復印件
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變更的內容:
在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裏加壹條:從事貨物與技術的進出口業務.
3.辦理機構:公司註冊的工商局
二、外經委辦理備案登記
1.辦理流程:
1)在/ (貿發網)上在線填寫《上海市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信息表》
2)網上填寫完成後,將下列備案登記材料送交上海市婁山關路55號(新虹橋大廈)
11樓接待受理大廳:
A.已簽字、蓋章的《上海市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信息表》;
B.營業執照(新的)復印件;
C.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D.企業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E.對外貿易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還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F.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獨資經營者),須提交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財產公證證明;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須提交經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文件。
2.辦理機構:上海市商務委員會-上海市婁山關路55號(新虹橋大廈11樓接待受理大廳)
3..備案手續所需時間:在收到企業送交的備案登記材料後5個工作日完成備案登記手續,並發放《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4.受理時間及咨詢電話:
周壹、三、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電話:62754440、62195869、62752200-316、62752200-416
三、稅務變更登記手續
1.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並按規定填寫。
2.納稅人將填寫好的《變更稅務登記申請表》送交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1)舊稅務登記證件原件(正、副本)
(2)營業執照或註冊證或登記證或其它設立證件
(3)註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註冊地址不壹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4)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外商投資企業,則提供批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為外資銀行、外資保險公司等外資金融企業,則提供銀監會或保監會的批文,如涉及國有資產轉讓,則還需提供產權交割單)
(5)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6)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有限公司提供)
(7)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復印件
(8)改組改制企業還須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復印件
(9)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的復印件
(10)加蓋單位公章的稅務登記表
(11)加蓋單位公章的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
3.受理機構:公司註冊地所屬稅務機關
4.費用:收取工本費
四、出口退稅登記
1.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程序(在公司登記的稅務局辦理)
(1)從事出口業務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在首次申請辦理退(免)稅認定時,應先向主管征稅稅務機關申請填開《出口貨物退(免)稅稅務認定聯系單》(以下簡稱《聯系單》,對外貿易 經營者應如實、完整填寫《聯系單》有關內容並簽章,壹式三份報送征稅稅務機關。征稅稅務機關核定對外貿易經營者的稅務機關征收管理部門、初次出口日期、退(免)稅方法及增值稅預算級次等內容後,於5個工作日內出具《聯系單》,並發給《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如實、完整填寫《認定表》有關內容,並簽章確認,壹式兩份,同時持《聯系單》和相關資料向負責辦理出口退(免)稅認定的市財稅三分局或浦東新區稅務局(以下簡稱三分局、浦東稅務局)辦理認定手續,其中:
A.外貿企業:凡屬各財稅分局征管或委托區縣稅務局征管的市屬外貿企業,由浦東稅務局辦
理退(免)稅認定手續;凡屬區縣稅務局征管的其他外貿企業由三分局辦理退(免)稅確認
手續。
B.生產企業:凡屬各財稅分局征管的生產企業由浦東稅務局辦理退(免)稅認定手續;屬區縣稅務局征管或委托各區縣稅務局征管的生產企業,由三分局辦理退(免)稅認定手續。
2.提交的材料
(1)《退稅認定聯系單》,《認定表》
(2)商務部及其委托機構簽發的《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營業執照》
(4)主管征稅的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副本);
(5)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審批表或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年檢審批表(小規模納稅人不需提供);
(6)主管海關核發的《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明書》;
(7)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的《中華人民***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8)銀行基本帳戶號碼;
(9)委托出口協議(無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委托對外貿易經營者出口辦理認定用);
(10)公章
(11)法人章
(12)主管退稅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5.辦理所需時間
受理上述對外貿易經營者認定申請後,於10個工作日內對《認定表》中的有關內容進行審核、認定,確定經營者代碼,根據《聯系單》、《認定表》的有關內容,在退稅審核系統內進行錄入,並對《認定表》進行編號、簽章,將其中壹聯交對外貿易經營者。
五、海關登記
1.提交的資料
A.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壹份
B.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復印件壹份
C.對外貿易經營者登記備案表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原件、復印件壹份
D.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復印件壹份
E.銀行人民幣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壹份
F.企業章程復印件壹份
G.公章、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H.《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壹份
I.《報關單位管理人員登記表》壹份
J.《報關單位報關專用章備案表》壹份
註:紅色標註的資料應該先去海關領取,填寫好後,再與其他資料壹起交給海關。
2.費用:90元為工本費
4.受理機構:公司註冊地所在區的海關。
六、外匯管理局
(壹)、辦理核銷單領取證
1.提交的資料
A.介紹信
B.申請書
C.營業執照
D.《備案登記表》
E.組織機構代碼證
F.海關登記證明
H.稅務登記證
I.公章
2.受理機構:浦東外管局(上海浦東新區陸家嘴東路181號)
(二)、企業辦理名錄卡
1.提交材料:
(1)企業申請表(在百度上下載“進口單位名錄登記申請表”);(2)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3)工商營業執照;(4)組織機構代碼證(以上材料需提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復印件加蓋公章);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壹份;另辦理須帶單位公章。
2.辦理地址及電話:陸家嘴東路181號3號門3樓(外管局)
聯系電話:58845285
註:保稅區的企業無需辦理此項。
七、海關電子口岸登記手續
1.提交的資料
A.單位介紹信
B.新增操作員人員身份證、法人代表身份證
C.組織機構代碼證(需經過年審)
D.營業執照副本
E.稅務登記證副本
F.內資企業,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G.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的、註冊登記證明書
H.核銷單領取證
I.中國電子口岸企業情況登記表(1號表)、中國電子口岸企業IC卡登記表(2號表)、中國電子口岸上海制卡中心A類業務申請表(只需原件)
註:申請網上支付權限的企業需要提供經銀行及海關審批的網上支付業務申請表及網上支付企業IC卡登記表
申請無紙化手冊、深加工結轉、內銷征稅的企業需提供上海海關加工貿易企業電子口岸IC卡權限申請表
2.費用:
IC卡(法人、操作員)每個企業至少2張,170/張
設備:讀卡器(208元/只),軟件安裝盤(300/盤)
錄入費:300元/家
註:企業自己可以辦理IC卡,但辦理IC卡的程序比較復雜。
3.受理機構:上海電子口岸(陸家嘴西路153號東109室
八、檢驗檢疫局
1.申請單位壹律在網上申請,具體申請步驟如下:
A申請單位登錄/
B.點擊“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進入申請界面
C.新註冊/備案申請
D.輸入9位組織機構代碼
E、選擇:自理備案登記申請
F.填寫自理備案登記申請信息
G.完成填寫保存或提交信息
H.點擊“打印”,打印申請書(備案/註冊登記/信息更改/報檢員註冊)
I、結束申請
2.提供資料:
A.出入境檢驗檢疫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申請書》;
B.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同時交驗原件;
C.加蓋企業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同時交驗原件;
D.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證書》、或《批準證書》、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同時交驗原件;
F.加蓋企業公章的《海關註冊登記證明書》,同時交驗原件。
3.受理機構: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上海浦東新區陸家嘴西路153號)
聯系電話:38620506-17107
九:開立外匯賬戶
1. 選擇開戶銀行
2. 開立外幣結算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