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購置稅計算:
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計稅價格根據不同情況,按照下列情況確定
1、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也就是說按您取得的《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上開具的價費合計金額除以(1+17%)作為計稅依據,乘以10%即為應繳納的車購稅。
例:假設購買壹款車價為117000元的車型,消費者需要繳納的車輛購置稅的稅額為:
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11.7萬元÷(1+17%)×10%=1萬元
2、納稅人購買進口自用車輛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為:
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計稅價格×10%
擴展資料:
購置稅作用
1、合理籌集建設資金
國家通過開征車輛購置稅參與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將壹部分消費基金轉化為財政資金,為國家籌集更多的資金,以滿足國家行使職能的需要。
第壹,車輛購置稅是在消費環節征稅,具有經常性的特點,只要納稅人發生了購置、使用應稅車輛的行為就要納稅,這就比對所得課稅和商品課稅具有及時性。
第二,車輛購置稅按統壹比例稅率課征,具有相對的穩定性。
第三,車輛購置稅是依法征收的,具有強制性和固定性,因而其收入是可靠的。因此,車輛購置稅更有利於依法合理地籌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資金,保證資金專款專用,從而促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
2、規範政府行為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有健全的宏觀經濟調控體系.以保證其快速協調發展和健康運行。首先,由於稅與費之間的本質區別,以費改稅,開征車輛購置稅,有利於理順稅費關系,進壹步完善財稅制度,
實現稅制結構的不斷優化。其次,“費改稅”改革,不但能規範政府行為,遏制亂收費,同時對正確處理稅費關系、深化和完善財稅體制改革也能起到積極作用。
3、調節收入差距。
車輛購置稅在消費環節對消費應稅車輛的使用者征收,能更好地體現兩條原則:第壹,兼顧公平的原則。
兼顧公平的原則,就是要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因此,開征車輛購置稅可以對過高的消費支出進行調節。第二,納稅能力原則。即高收入者多負稅,低收入者少負稅,具有較高消費能力的人比壹般消費能力的人要多負稅。
4、配合打擊走私和維護國家權益。
首先,車輛購置稅對同壹課稅對象的應稅車輛不論來源渠道如何,都按同壹比例稅率征收,具有同壹應稅車輛稅負相同的特性,因此,它可以平衡進口車輛與國產車輛的稅收負擔,體現國民待遇原則。
其次,車輛購置稅在車輛上牌使用時征收,具有源泉控制的特點,它可以配合有關部門在打擊走私、懲治犯罪等方面起到積極的作用。
最後,對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以含關稅、消費稅的組成計稅價格為計稅依據,對進口應稅車輛征收較高的稅收,以限制其進口,有利於保護國內汽車工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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