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供許可證延期辦理。對食品經營企業因疫情封控無法及時辦理許可證延續手續的,許可證有效期視為延長至6月30日,待疫情結束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申請,相關材料參照延續流程簡化收取。食品經營許可證延續申請的提出時限由到期前30日縮短至10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可辦理許可證延期,待疫情解除後再行提交延期申請。“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辦理時間由5個工作日縮減為1至2個工作日。
(三)建立行政許可應急審批通道。為符合條件的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開辟“生產許可”應急審批通道,采取“提前指導、容缺受理、企業承諾、技術審評、豁免或簡化現場檢查”等方式,保障疫情期間醫療物資生產的合法性和延續性。待疫情結束後,組織現場檢查。
(四)重要工業產品許可“先發證後審核”。企業可通過“壹網通辦”平臺在線提交申請材料,經形式審查合格後,當場作出準予生產許可決定並發放許可電子證書,待疫情結束後再開展現場檢查。未能在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後30日內完成全覆蓋例行檢查的,延期至疫情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受疫情影響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允許容缺辦理;具備生產條件但因辦理耗時長、暫不能提交相應材料的,企業可承諾在相應期限內補充提交材料。
(五)保障復工復產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組織相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從業人員線上培訓和法制宣傳教育,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啟用網上報檢功能,指導使用單位采用線上方式進行檢驗申請。疫情防控期間,相關檢驗合格標誌采用證件掃描後郵件傳遞方式向申請單位發放;對臨近換證或受疫情影響超期且無法完成換證的作業人員,可在疫情結束後1個月內進行復證申請。根據市發改委相關文件精神,於2022年4月至12月,對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定期檢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50%,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六)開展質量管理精準指導。啟動浦東新區質量激勵政策扶持項目申報,對政府質量獎、上海品牌、上海標準、標準化示範等項目,及時兌現獎勵資金。開展質量基礎設施“壹站式”服務,為企業提供質量管理線上公益培訓。支持認證機構通過線上審核對獲證企業開展監督審查、證書延續。
(七)優化質量認證產品服務。在疫情期間,支持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延後工廠檢查時間或開展線上審核;對進口符合免予辦理強制性認證條件的,為企業“容缺辦理”進口證明;對企業因“疫情原因”無法按申報用途使用,或者無法按規定及時銷毀、退運相關免予辦理強制性認證產品的情形,不作為違反監管規定處理。
(八)指導復工復產企業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指導企業制定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做好生產經營場所清潔消毒,按照“上崗健康檢查、定時體溫監測”要求,建立健全復工人員健康監測和防護工作體系。指導、督促企業申領、張貼“場所碼”,安裝“數字哨兵”,做到“應掃盡掃”,落實好常態化疫情防控舉措,幫促相關行業企業恢復正常經營。
(九)做好生產經營企業復工復產指引。采取“現場指導、發布提示”方式,抓住督導企業清理過期、變質原材料和產品等重點環節,幫助企業發現並消除食品安全風險;制發“食品經營者復工復產‘安全事項告知承諾書’、‘食品安全自查表’、‘疫情防控自查表’”,指導企業開展自查,逐戶組織檢查評估,確保安全復工復產。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在3月1日後到期的視同有效,在本市疫情解除後1個月內辦理健康證明。制定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指導意見”,精準提供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