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2023年個稅匯算清繳開始時間

2023年個稅匯算清繳開始時間

三、可以在預扣預繳階段直接按15%的優惠稅率進行申報嗎? 納稅人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日常仍按照《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第61號公告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62號)等文件規定的方式進行預扣預繳申報。

四、居民個人的政策優惠減免稅額如何計算?

綜合所得減免稅額=(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海南綜合所得收入額÷綜合所得收入額經營所得減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海南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

五、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從何時起可以享受這個政策?

該項政策自2023年1月1日開始執行,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在海南省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屆時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將會退回本人。

六、因職業特點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不滿183天,可以享受15%個稅政策嗎?

可以。只要符合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壹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以單位職工身份連續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中國簽訂社會保障協定的國家中免繳人員除外)6個月以上(須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並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且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聘用協議或可提供其他同等條件勞動人事關系證明材料的,由本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提交申請並說明情況,經由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評審認定通過後,可享受優惠政策。

七、個人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可以疊加計算納稅嗎?

個人綜合所得與經營所得不能疊加計算納稅。兩者的收入類型和年度匯算清繳時間均不同。個人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間為次年1月1日-3月31日,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間為次年3月1日-6月30日。

八、高端人才的具體範圍是什麽?

符合下述條件之壹即可:

經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

壹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

九、緊缺人才的具體範圍是什麽?

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

十、如果個人在內地、海南兩地都有應稅收入,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海南和內地的應稅收入分開計算繳稅,只有來源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收入可享受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優惠政策。

新政發布

企業和個人應該註意什麽?

在新政發布後,眾合雲科首席專家「庚鑫」也對該政策作出了深度解讀。

以下來源於庚鑫老師深度解讀:

仔細的朋友會發現,文件的時效性,顯示尚未生效 。

企業HR和個人要關註三個方面的重要信息:

壹、從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海南個稅優惠政策,應滿足兩個條件:

壹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居住滿183天;

享受個稅優惠的人員應被認定為緊缺人才或在海南壹個納稅年度內收入達到30萬以上。

二、因職業特點,航空、航運、海洋油氣勘探等行業特定人員不滿足183天的,需要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以單位職工身份連續繳納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人才所在的企業應在海南註冊並實質性運營,並由海南省人社部門認定後可享受。

海南省人社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辦法定期將享受個稅優惠政策的名單,提交給海南省稅務部門。

對人才所屬企業或單位在海南是否開展實質性運營存在異議或爭端的,由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牽頭協調解決。

三、開展加強事中事後隨機抽查工作,依托海南省社會管理信息化平臺,由海南省人社、公安、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對享受個稅優惠政策情況開展隨機抽查。

如果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不得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如何辦理並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此次政策中未明確辦理方式,我們可以參考《關於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瓊財稅〔2020〕1019號)中的規定。

《通知》中第四條規定,被確認為高端、緊缺人才的個人,需要對其來源於海南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享受優惠政策的,其經營所得於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綜合所得於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海南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退稅。

  • 上一篇:汕頭澄海稅務局附近發生車禍,壹小汽車車主暈倒在車內
  • 下一篇:社區醫療先進事跡範文三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