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優惠政策適用於土地凈出讓方式的危房和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
(壹)土地儲備中心對收購的危舊房棚戶區改造用地,進行土地凈出讓。土地凈出讓後,出讓收入扣除按規定支付的費用後,專項用於支付銀行貸款本息和毛鏑購房資金周轉及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建設。
(二)實行行政劃撥土地安置的房屋,改造後的房屋納入產權登記管理,辦理商品房照片。商業服務用地實際上是租賃供地。
(3)安置房建設項目(還貸項目除外)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經營服務性收費最低按50%收取(詳情附後)。
(四)拆遷安置房補償先繳納契稅後返還;對標準戶型增加的安置房建築面積部分,由地稅部門向省裏申請暫緩繳納營業稅等稅費。
(5)安置房建設項目紅線外無配套管網或未達到項目配套要求的,電力、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根據規劃要求,免費同步建設至小區紅線。對騰出用於商品住房建設的地塊,電力、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當按照規劃要求同步建設,所需費用由被摘牌商品住房開發主體按照國家、省、市規定的正常標準支付;免收配套管網建設中的破路、綠化等相關費用。
(六)對於安置房建設項目,政府各部門應同步辦理相關手續,確保項目竣工時間。
(七)居住區配套建設標準應滿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求。區政府組織安置居民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物業公司,對居住區實施物業管理。物業費三年內減半,不足部分由區政府承擔。
(八)在安置房設計中,應根據周邊服務設施現狀建設壹個或幾個綜合市場,提供公益性崗位,產權歸市政府,由市政府負責日常管理。
2.以土地總量出讓方式進行的危舊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壹)市財政為危舊房棚戶區開發改造籌集補助資金(包括開發企業繳納的土地出讓金、開發企業繳納的稅收地方留成部分、爭取政策和資金等)),並設立專用賬戶,專款專用。危舊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按應繳土地出讓金的70%作為政府投資返還給開發企業。危舊房棚戶區土地供應采取公開掛牌方式出讓。在掛牌過程中出現競價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采用遞減返還比例競價方式出讓。交易價款壹次性支付後,補貼在15個工作日內到位。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經營服務性收費最低下浮30%(項目明細附後)。
(三)與危舊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相關的各種稅收全額征收,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庫財政等級返還開發企業進行補貼,其余40%設立“危舊房棚戶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專戶,專款專用,定期審計。開發商繳稅後,爭取10個工作日內補貼到位。
(4)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規劃設計在不超過國家硬性標準和不良率、土地摘牌後,不再調整。
(5)危舊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紅線外無配套管網或未達到項目配套要求的,電力、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按照規劃要求同步建設至小區紅線。所需建設資金,壹部分從市財政收取的危舊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解決,用於供熱、供水、排水管網建設,差額部分由供熱、供水、排水等企業自籌資金建設;電力外網改造費用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0元繳納;燃氣外網改造費用由開發企業按每戶700元支付。免收房屋建築面積(分戶)相關配套費(含電力外網改造費、燃氣外網改造費)。
(6)對確實難以實施的危房改造和棚戶區改造項目,市政府將采取壹對壹的方式,經市政府市長辦公會議或市政府常務會議同意。
(七)市政府已明確危舊房棚戶區開發改造優惠政策,本政策未落實的;被摘牌土地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未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執行該政策。
二,棚戶區改造的補償方式
棚戶區改造的補償方式有兩種,壹種是現金補償,壹種是房屋置換,房屋置換的補償方式有三種:
1,指定壹定的置換比例,如以舊換新按面積1:1.5;
2.把房子重置成新價格,就是把妳的房子折算成壹個價格,這個價格和房子的新舊、裝修、結構有關;
3.其他搬遷獎勵。
以上內容是收集的相關內容,需要註意的是:關於面積的識別。當地的房屋征收辦法要有明確的規定。壹般是按照某壹年的土地分配來評級的,也就是有上限。因為棚戶區形成時間長,歷史遺留問題多,住戶多,每家居住面積不夠,自然形成了壹些四合院。在這種情況下,面積如何計算,必須根據當地的具體政策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