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納社保,公司要繳納公司的份額,個人要繳納個人的份額。社保公司繳納的部分由公司承擔,個人繳納的部分由個人承擔。
2.社保是強制保險,公司必須給員工買。即使員工不買或者書面同意公司不買,公司不買也是違法的。
3.如果公司根本不買社保,深圳的做法是不能因為這個直接強迫員工離職,員工要給公司發函要求公司繳納社保。如果公司在壹個月內沒有補足款項,員工可以提出辭職,要求經濟補償,每工作壹年壹個月的工資。
4.退休年齡被辭退沒有補償。只能要求公司按照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繳納相應年限的社保。
社保審核後,確實是單位拖欠,壹般會罰款。壹般來說,只要投訴事實存在,證據確鑿,單位除了補繳社保外,還會進行處罰。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或者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還可以查詢其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賬戶。
如果公司沒有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賠償。公司將面臨以下後果:員工因單位未繳納社保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壹般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壹年支付1個月補償金。
單位未繳納社保,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並遭受損失的,勞動者可以請求單位賠償自己的損失。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23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金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