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處級:地級市(地區、盟)社保局局長;各省、自治區社會保障廳廳長。
2.副處級有:地級市(地區、盟)社保局副局長;省、自治區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3.有:縣級單位社保局長;地級市(地區、盟)社保局下屬各科室科長。
4.有:縣級單位社保局副局長;地級市(地區、盟)社保局下屬各科室副科長。
高級官員:
1,省部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副省部級;
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省或自治區社會保障廳廳長;直轄市社會保障局局長;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主任、處長。
3.副局級:省、自治區社會保障廳副廳長;直轄市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屬司副司長、副司長。
擴展數據:
幹部級別:
壹級幹部:政治局常委、主席、副主席、主席、總理、軍委主席、政協主席;
二級幹部:政治局委員、書記處書記、副主席、副總理、國務委員、軍委副主席、政協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長、最高檢察院檢察長;
三級幹部:部長、黨組書記、省委書記、省長、省人大主任、省CPPCC主席,俗稱省部級;
四級幹部:副部級、副省級;
五級幹部:局長、主任、地市級市長,俗稱局級;
六級幹部:副廳級、副市級;
七級幹部:局長、市局長、縣長,俗稱縣處級;
八級幹部:副處級、副縣級;
九級幹部:科長、市局長、縣局長、鄉長,俗稱科級;
十級幹部:科長、科長、鄉助理,俗稱股級;
十壹幹部:縣處級以下公務員。
壹般來說,陸軍在師級單位的各個部門都有處長,比如軍區司令部作戰處長、軍政治部幹部處長、軍後勤部衛生處長,而對應的師級單位只能有科長,比如師級司令部情報科長、師級政治部組織科長、師級後勤部運輸科長。壹般來說,主任在部隊的級別是從團級到副師級。
責任和權力:
按照社保中心的職能劃分,中心共有10個部門。
(1)辦公室
-負責統籌協調、會議、上傳下達、監督督導、
——負責文秘工作,收發保管文件,信訪工作。
-負責後勤、安全、衛生等工作;
——負責人事、黨務、工業、青年、婦女、計劃生育和文化宣傳工作。
(2)計劃財務部
——負責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支出和結余的會計管理、預決算報告;
-編寫社會保險數據的統計分析報告;
-管理社會保險銀行支出賬戶和雇員個人賬戶;
-管理中心的日常財務工作。
⑶政策咨詢科
——負責參保單位和職工社會保險檔案的管理;
——負責社會保險信訪、咨詢和社會保險事務綜合調查;
——組織社會保險宣傳和培訓。
(4)審計科
——負責審核參保單位繳費人數和工資基金繳納情況;
-負責審計被保險人獲得的社會保險福利;
-負責審計報告;
-負責中心業務運營的審計和風險控制。
(5)保險關系組
-負責制定社會保險關系建立、轉移和終止的程序和業務規範;
——根據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調整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標準;
——負責被保險人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
-負責員工的社保繳納、逾期繳納、退款及數據修改。
(6)養老金失業待遇審核科
——失業保險待遇,誰負責給退休人員和失業人員發放養老保險待遇;
——負責農民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和老年津貼的發放;
——負責離退休、軍轉幹部、補充養老保險等服務。
——負責養老保險金和失業保險金的資格認證。
——受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托,負責審批職工退休。
(7)醫療生育待遇審核科
——負責發放醫療保險、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
——負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轉移;
——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管理;
——負責核算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費用,確定支付方式和報銷標準;
——負責組織定點醫療機構簽訂《珠海市職工醫療保險服務協議》,並組織培訓。
(8)工傷待遇審核科
——負責發放工傷保險待遇;
——負責工傷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
——負責組織簽訂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協議並組織培訓;
——負責工傷職工及其供養親屬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資格認證;
——負責工傷預防和康復工作的推進,正確引導工傷職工就醫和康復;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三項工傷費用的預算、使用計劃和安全生產獎勵計劃。
(9)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工傷和職業病職工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的鑒定;
——負責工傷職工和職業病職工生理障礙程度的鑒定;
-負責接受因傷病提前退休的申請;
-負責確認舊傷復發;
-負責確認藥物治療後仍需治療;
-確認輔助設備的安裝、維護和更換;
——負責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聘請、培訓和管理醫療專家庫成員,組織安排醫療專家進行鑒定。
百度百科-珠海市社會保障局
百度百科-導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