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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以按月交費嗎

可以按月交。

社保可以選擇按月交,也可以按年交,無論是按年繳納,還是按月繳納,對自己的累計參保年限都沒有實質性的影響。按年繳納也可以正常的累計繳費年限,按月繳納也可以正常的累計繳費年限。

按年計算的,壹般在每年4月交納。不過,個人社保,因為地域關系,繳費時間稍有不同,可以撥打全國統壹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根據語音提示轉入人工臺進行查詢。

保險繳費是按照上壹年的下半年和下壹年的上半年作為壹個年限繳納的,所以在這個範圍裏可以連著幾個月繳納。但是社保中斷後未補繳欠費的,是同重新參加醫療保險,中斷前的繳費時間不計入連續繳費時間。

總之,因為針對的人群不同,所以繳費方式也有所差異,如果是職工社保,因為這種繳費是每月從員工的工資裏面扣費,所以只能是按月繳納,員工離職了就停繳。即便企業單位發生當月漏交或者中斷情況,企業單位出面是可以進行補繳的。

壹、社會保險具有的五個特征如下:

1、保障性,實施社會保險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勞動者在其失去勞動能力之後的基本生活,從而維護社會的穩定;

2、法定性,就是國家立法,強制實施,保險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單位,雙方都必須按照規定參加並繳納社會保險基金,不能自願,法定性,是實現社會保險的組織保證,目的在於保障勞動者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失業時獲得生活保險,安定社會秩序;

3、互濟性,是指社會保險按照社會***擔風險原則進行組織的,社會保險費用衽社會統籌,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機構要用互助互濟的辦法統壹調劑基金,支付保險金和提供服務,實行收入再分配,使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生活得到保障;

4、福利性,社會不以盈利為目的,其以最少的花費,解決最大的社會保障問題,屬於社會福利性質;

5、普遍性,社會保險實施範圍廣,壹般在所有職工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中實行。

二、個人繳納社保的流程如下:

1、個人繳納社保能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壹級的社保局;

4、個人繳納社保所需的基本資料為,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準,以上壹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

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三、社保每月繳費時間介紹:社會保險費征繳相關規定

1.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2.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壹)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在壹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余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用人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

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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