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持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分局窗口打印繳費回執,持繳費回執到指定銀行櫃臺繳費。大概2到3個工作日後到賬,到賬後可以享受醫保待遇;
2.下個月社保扣款保證個人代扣銀行卡余額充足,下個月社保代扣期壹起扣。銀行代扣後,大約2到3個工作日後將款項支付到賬戶,到賬後即可享受醫保待遇。
(1)如果支付系統界面顯示賬戶余額不足支付,付款人需要補足賬戶余額後再進行支付。
(2)如果支付系統的界面顯示銀行賬號與賬戶名稱不符,支付人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和開戶銀行核對三方協議的信息內容。
(3)如果支付系統界面顯示* * *享受參數表中該預算項目或輔助標誌沒有錯誤,則支付人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確認是否審核信息有誤。
(4)如果支付系統界面顯示賬號不存在、未簽約、狀態錯誤、不允許扣款、銀行系統內部出錯,付款人需要到開戶銀行核對賬戶信息。
(5)如果支付系統界面顯示核心征管連接稅庫銀行超時、與國庫通信保障超時、通信異常、稅庫銀行系統無法訪問、MQ發送信息失敗、系統當前非工作狀態、該類業務未受理時間、稅庫銀行本地服務失敗、失效、原始交易狀態不明等提示,付款人可以先退出操作界面,重新發起支付請求。
如果系統界面顯示其他提示,您可以按照操作界面的提示進行操作。如仍無法辦理,建議繳納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外,不得緩繳或者減繳。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用人單位按月告知本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