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以下幾種情況:
1.上壹家公司輸入當事人的身份證號或姓名等個人信息有誤,導致下壹家公司無法申報增加人員。在這種情況下,需要辦理變更手續;
2.某新公司因當事人信息輸入錯誤,與系統中信息不壹致,未能增加員工人數;
3.當事人變更姓名或身份證號,原公司提供舊證增加員工人數,本公司提供新證增加員工人數不成立。
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社保增加手續時(機關事業單位除外),稅務機關以人力資源局推送的就業登記備案信息為準。未辦理就業登記的,需通過人力資源局人力資源網辦理就業登記備案手續後,方可辦理社保增加。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參保增加,網站社保參保增加操作步驟如下:
1.在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打開某地稅局主頁,登錄電子稅務局,選擇“社保業務”;
2.選擇“公司員工增加申請”;
3.選擇“社保增加申請”;
4.看完提示界面,填寫人員的參保信息,點擊“增加人員”。如果該人員已在其他單位參保且未被核減,系統會跳出錯誤提示,請核實具體情況後再添加人員;
5.填好基本信息,保管好。請註意,儀表尺寸是必需的。請仔細檢查並填寫。
6.提交驗收並檢查結果。提交數據後,在查詢提交數據模塊中查看處理結果。如果招募成功,會提示“轉換成功”。如果招聘失敗,會提示“轉換失敗”,並在處理結果欄提示失敗原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