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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怎麽做季度報告?上面有什麽?

季度報表

工作所在地的稅務局通過征收增值稅和所得稅的方式,向企業(特別是壹般納稅人)違反稅法征收稅款。

公司的季度報告

比如增值稅是按照稅負來征收的,不得低於稅負;所得稅定壹個利潤率,然後要求企業按照這個固定的稅率做賬,跟著稅務局的腳步走。

稅務局的說法是錯誤的,但在這種計稅方法下,大部分稅務局要求應納稅所得額應等於利潤總額。

正確地說,應納稅所得額和利潤總額(稅前利潤)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應納稅所得額是壹個稅收概念,利潤總額是壹個會計概念,兩者不壹定等同。企業所得稅是按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征收,而不是按利潤總額征收。

只要所得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控制在規定的標準以內(即標題中所得稅報表“扣除項目”壹欄的年度累計數應在標準以內),所得項目也應與稅法確認的所得壹致。這種情況下不會有調整項目,應納稅所得額等於利潤總額。

如何預繳所得稅的例子如下:

企業所得稅應按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有兩種方法計算預付款:

1.按照本年壹個月或壹個季度的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

二、上年應納稅所得額按月或按季計算繳納。

以下是第壹個季度方法的示例:

貴公司2005年6月5438日至2005年3月應納稅所得額為28000元,故本季度應繳納所得稅為28000元* 18% = 5040元。

4-6月份應納稅所得額為56000元,那麽第二季度應納所得稅為:(28000+56000-30000)* 27%+30000 * 18%-5040 = 14940元。

如果7-9月份應納稅所得額為-8600元,就不要預繳。

10-12應納稅所得額為84000元,故本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8000+56000-8600+84000 = 159400元,本年應納所得稅為30000 * 18%。如果前三季度已預繳19980元,則第四季度應納所得稅為43902-19980=23922元。

年終後4個月內結清繳納,多退少補。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而不是營業收入,所以年收入20萬元應該交多少所得稅沒什麽好計算的。

註:30000元及以下應納稅所得額為18%,30000-65438+萬元(含)應納稅所得額為27%,65438+萬元及以上應納稅所得額為33%,按照超額累進稅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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