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申報方式如下:
1.直接申報(上門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法定的征稅期限內,自行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及其他有關納稅申報資料;
2.郵寄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經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特快專遞的納稅申報統壹專用信封,通過郵政部門辦理投遞手續,並向郵政部門索要收據作為申報憑證的方式;
3.數據電文申報(電子申報):指經稅務機關批準的納稅人通過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網絡傳輸等方式辦理的納稅申報。納稅人采用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的,應當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相關資料,並定期以書面形式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4.簡易申報:指實行定期定額的納稅人,經稅務機關批準,以完稅憑證代替申報或簡並征收期的壹種方式;
5.其他方式: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通過直接辦理、郵寄、數據電文以外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請納稅申報或者提交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十條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費用不得扣除:
(壹)支付給投資者的股息、紅利和其他股權投資收益;
(2)企業所得稅;
(3)稅收滯納金;
(四)罰款、罰金和罰沒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
(7)未經批準的儲備支出;
(八)與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