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票種;
2、電子簽章資料,營業執照復印件(蓋鮮章),身份證正反面照相,聯系人姓名電話,提供開票內容清單,稅率;
3、購買金稅盤,到各稅局航信服務點,辦理購買金稅盤;
4、發行金稅盤,到稅局發行金稅盤(如果是老企業增加電子票,需把新舊金稅盤都拿到所屬分局發行);
5、申請購票,需要的資料有金稅盤(或報稅盤)、購票本、票管員身份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壹證;
6、電子發票軟件安裝,由稅局相關人員實施安裝並開出第壹張電子票。
發票是指壹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