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社保和公積金繳納標準如下:
(1)寧波社保五險壹金繳納標準
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他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照全部工資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如實申報。)6月1至2月65438+2,且月平均工資水平高於繳費基數上限的,按繳費基數上限標準核定;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繳費基數下限標準核定。
寧波五險壹金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2878元-65438元+04387元。
寧波五險壹金社保繳費率;
基本養老保險:單位標準14%,個人標準8%。
基本醫療保險:單位標準(8.5+0.5)%,個人標準2%。
失業保險:單位標準1%,個人標準0.5%(農民工不承擔)。
生育保險:單位標準0.7%,個人不承擔。
工傷保險:單位標準按行業分類,個人不承擔。
(2)繳納標準為寧波五險壹金的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為26315.00元,最低繳存基數為1350.00元(其中,市區及余姚、慈溪、鄞州、鎮海、北侖五個副中心最低繳存基數為1650.00元,奉化、寧海、象山最低繳存基數為1350.00元)。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基數×(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計算。
寧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142號)2018號《關於調整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20183號):“今年市政府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新開職工按調整後的標準執行。自2018 1起,本中心新開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調整為18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