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社保費補繳業務怎麽辦理?
辦理社保補繳業務,應先向社保(醫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並向社保(醫保)經辦機構咨詢相關補充政策(熱線:12333或12345-5)。申請批準後,稅務部門將扣除這筆錢。繳費人無需到稅務部門繳費,但需確保社保繳費賬戶有足夠余額且銀行扣款協議有效。如需自行繳費,確認補繳申請通過後,可通過深圳市電子稅務局網站、深圳市微信稅務局、@深圳稅務局或市內任何壹家稅務大廳(第二稅務局除外)等渠道辦理。之前的付款數據有效期為5個自然日。繳費人未在此期限內完成社會保險費繳納的,應當再次向社會保障(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二、公司社保托收未成功怎麽辦?
如果單位扣費不成功,要及時補扣,否則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是欠費三個月內的,可以在工作日9:00—17:00時間段內,在社保單位服務網頁上直接申請扣款,如超過三個月的,需前往單位參保區域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扣費和恢復參保。
綜上所述,每月22日前,社保經辦機構會批量生成繳費人應繳的社會保險費費額推送稅務部門,稅務部門在每月23日至月底之間依據委托扣款協議執行批量托收,如果逾期建議盡快到相關部門進行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