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註銷申請,公司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攜帶相應的材料,具體如下: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書;
(3)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登記證註銷證明;
(4)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經營者不能到場的提供委托書以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向稅務機關提出註銷稅務登記的申請,稅務部門會對公司清查之後,出具註銷意見書;
3、申請公司註銷,工商局會讓公司在公開媒體出具清算公告;
4、在壹定的時間內,如果別的單位沒有對註銷提出意見的,那麽工商局會辦理註銷手續。
註銷營業執照的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
3、破產財產分配,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4、清算終結,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
5、註銷登記。
綜上所述,申請註銷營業執照的需要前往工商局提出申請,提交相應的材料和身份證明,成立清算組,對財產進行清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市場主體變更經營範圍,屬於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被吊銷、撤銷或者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被吊銷、撤銷或者有效期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或者辦理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