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從采礦、冶煉過程中的廢棄資源中回收的各種產品。
1.高嶺石(土)、鋁礬土、耐火粘土、膨潤土、矽藻土、油頁巖、玄武巖、輝綠巖、大理石、花崗巖、磷礦、黃鐵礦、硫精礦、煤氣、二氧化碳氣、五氧化二釩、褐煤蠟、腐植酸、石膏、煤精礦、柳波等。
2.從黑色金屬礦山和金礦中回收的硫鐵礦、銅、鈷、硫、螢石、磷、釩、氟精礦、稀土精礦和鈦精礦;
3.從有色金屬礦山回收的硫精礦、硫鐵礦、鐵精礦、螢石精礦和除主要金屬以外的其他精礦,以及從回收的殘礦、難選氧化鋁礦和低品位礦生產的精礦;
4.從黑色和有色金屬尾礦中回收的鐵精礦、銅精礦、鉛精礦、鋅精礦、鎢精礦、精礦、錫精礦、砷精礦、金剛石精礦、綠柱石、長石粉、螢石、硫精礦、稀土精礦和黑雲母;
5.從原油和天然氣生產過程中回收的相關鹽水中提取的輕烴、氦、硫和稀有金屬;
6.非金屬礦山開采過程中回收的尾礦、金屬、非金屬、金、銀、銻、碘、稀土、雌黃等貴金屬;
7.黑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銅、鈷、鉛、釩、鈦、鈮和稀土;8.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回收的除金、銀、硫酸、稀有金屬和主金屬以外的各種金屬;
9.從高爐瓦斯泥中回收的鋅、鈷、鉍、鉛和其他黑色和有色金屬。
第二,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
1.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粉煤(渣)鍋爐爐渣、硼尾礦粉等廢渣生產的磚、加氣混凝土、砌塊、陶粒、墻板、管道、水泥、混凝土、砂漿、樹脂和橡膠填料、防水防火材料、保溫防火材料、輕質新型建築材料、復合材料、合成材料和裝飾材料。土壤改良劑、作物耕耘機、浮球等。,以及漂珠、微珠、鐵粉、碳粉、氧化鋁和從石煤中提取的鎵、釩;
2、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油頁巖、低熱值燃料和煤層氣生產的電和熱;
3.從碳素生產廢料中回收的石墨粉、煤焦粉、石英砂和碳化矽;
4.廢鋼鐵、鐵合金、精礦粉、廢耐火磚、廢電極、從冶煉爐渣中回收的廢有色金屬,包括高爐爐渣、轉爐爐渣、電爐爐渣、平爐爐渣、鐵合金爐渣和氧化鋁生產的赤泥,以及用回收的資源生產的燒結材料、煉鐵材料、鐵水材料、鐵合金熔劑、水泥和瓷磚。建築材料產品,如建築砌塊和礫石;
5.從有色金屬灰中提取的金屬、稀土及生產的化工、建材產品;
6、利用銅、鋁、鎂廢料生產的有色金屬粉末及其制品;
7.利用硫鐵礦渣、硫鐵礦燒渣、硫酸、磷酸、硫磺、堿渣、含鋇渣、鉻渣、鹽泥、總溶劑渣、黃磷渣、氧化鋁、脫硫石膏等爐渣提取生產的純堿、燒堿、磷酸、硫磺等爐渣。
8.造紙原料、纖維板、中密度纖維板、刨花板、顆粒粉、酒精、溶劑、味精、飼料、肥料、醋酸、酵母、維生素、賴氨酸、檸檬酸、核苷酸、木糖、單細胞蛋白、減水劑、二氧化碳、糖渣、濾泥、廢絲生產的水泥;
9.從糧食、糧油、釀酒、澱粉廢渣中回收生產的飼料、蛋白飼料、碳化矽、飼料酵母、糠醛、石膏、木糖醇、油酸、脂肪酸、植酸鈣、肌醇、烷基化糖苷;
10.制革廢渣、廢皮革屑、豬毛、羊毛、廢油、皮革邊角料生產的油脂、鉻化物、硬脂酸、油酸、皮革膠、蛋白飼料、氨基酸、再生皮革及其他工業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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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汙水處理產生的隔油殘渣、浮選殘渣、汙泥殘渣產生的甲烷氣體及洗滌劑產品;
13.利用煉油、合成氨、合成潤滑油、有機合成等化工生產過程中的廢渣、廢催化劑中回收的貴金屬、絮凝劑及各種載體生產的再生產品及其他加工產品。
三、廢水(液)的綜合利用
1.利用化纖廢水、紙漿、紙漿黑液、紙漿廢水、制皂廢水、制革廢水、洗毛廢水、印染廢水、焦化廢水、感光材料廢水、有機無機廢水、腈綸生產中的廢溶劑回收生產的銀、鹽、鋅、纖維、堿、羊毛脂、PVA(聚乙烯醇)、硫化鈉。
2.氯化鉀、工業溴、四溴乙烷、氯化鎂、無水硝酸鹽、石膏、硫酸鎂、硫酸鉀、菱鎂礦等化工原料,以及利用制鹽溶液(鹵水)和硼酸生產排放的母液生產的制冷劑、醫藥中間體、阻燃劑、燃料、肥料;
3.利用釀酒、制糖、制藥、味精、檸檬酸等有機廢液生產的固體蛋白飼料、飼料蛋白、酶制劑、蛋白粉、濾餅、肥料、沼氣。
4.利用石油加工產生的廢硫酸、廢堿液、廢氨水回收生產的硫磺、硫酸、芒硝、硫化鈉、環烷酸、雜酚、氨、液氨、化肥;
5.硫酸銨、氟化銨、氯化鈣、稀土、酸、堿、鹽等無機化工產品,以及利用化工廢液和蒸餾或精餾塔殘液生產的烴類、醇類、酚類、有機酸等有機化工產品;
6.工業酸洗廢液產生的再生酸,如硫酸、硫酸亞鐵、聚合硫酸鐵、鐵紅、鐵黃、磁性材料、再生鹽酸、三氯化鐵、氧化鐵、鐵鹽、有色金屬及其制品;
7.從錳鐵高爐煤氣剩余氨水、終冷水和洗滌水中回收黃血鹽、氰化鉀(鈉)、菲及其產品;
8、利用廢棄油氣井和煤礦水開發生產熱水和鹹水;
9、利用伴生鹵水開發生產精鹽、固體鹽、液堿、鹽酸、氯化石蠟等鹽化工產品;
10.兩爐不同鋼種生產的鋼錠產品,用於調整和鑄造大型鑄件;
11.利用高純矽生產中產生的四氯化矽廢液開發的有機矽系列產品。
第四,廢氣的綜合利用
1,煉鋼轉爐、鐵合金電爐回收的煤氣,回收放散焦爐煤氣、高爐煤氣、電石爐煤氣、有色金屬冶煉煤氣產生的蒸汽和電力;
2.焦爐煤氣脫硫脫氰回收的硫、硫酸、硫鉸鏈、硫氰酸鹽和硫代硫酸鹽;
3.制氧過程中氫氣、氦氣、氧氣等氣體的分離和回收;
4.從焙燒窯等廢氣中回收的二氧化碳、碳塵、耐火材料粉塵和瀝青;
5.凈化回收煤制氣中的焦油、焦油渣產品、硫磺及其加工產品;
6.從燒結煙氣中回收氟化物和硫酸鹽;從鑄鐵機和混合機廢氣中回收的石墨粉塵及其制品;
7.煤氣、焙燒窯、空分、冶金(包括有色金屬冶煉)廢氣、磷肥生產含氟廢氣、合成氨弛放氣、精制再生氣、氯堿生產含氯化氫尾氣和硫酸、硝酸、黃磷生產尾氣產生的硫磺、二氧化硫、硫氰酸鈉、亞硫酸鈉、硫代硫酸鈉、海豚、壹氧化碳氣體、碳酸鍶和冷凝液。
8.煉油和石化工業尾氣中回收提取的火炬氣、可燃氣體、輕烴和硫磺;
9、燃煤煙氣脫硫副產品如硫酸、磷、硫、硫酸亞鐵、石膏、建築材料等副產品及其成品;
10、有色金屬冶煉煙氣提取或加工的硫、汞、有色金屬和硫酸;
11.從石灰生產排放的煙氣中回收冰、液體二氧化碳、重質碳酸鈣、輕質碳酸鈣和細石灰產品;
12.釀造和發酵工業廢氣產生的二氧化碳、幹冰和氫氣。
動詞 (verb的縮寫)廢料的綜合利用
1.利用廢舊金屬加工生產的煉鋼、鑄造原料、鑄件、鐵砂球、鐵球、鐵粉、氧化鐵紅、鐵黃及金屬配件;
2、使用鋁、銅、鎂等有色金屬粉末及其制品;
3.從廢液中提取的金屬(包括稀有金屬和貴金屬)以及產生的廢物成分和產品;
4.廢油生產的汽油、煤油、柴油、潤滑油、燃料油及化工產品;
5.利用廢電纜、電線、罐頭、馬口鐵、牙膏皮、廢感光材料、廢電池、廢燈泡(管)加工或提煉的有色(稀有)金屬及制品;
6.利用廢棉、廢毛、廢絲、廢麻、廢化纖、舊布、舊衣料、舊布鞋及紡織廠、服裝廠下腳料生產的造紙原料、紗線及織物、無紡布、毛氈、粘合劑、再生聚酯切片及軸瓦;
7.廢膠鞋、輪胎等廢橡膠生產的膠粉、再生膠、輪胎、汽油、柴油、潤滑油、炭黑、鋼絲、氣體、防水材料;
8.以廢塑料為主要原料生產的塑料制品、土工制品、防水材料、裝飾材料,以及從廢塑料中提取的柴油、汽油、煤油、燃料油、瀝青、油漆、塗料;
9、利用廢紙為主要原料生產各種紙、紙板、鉛筆。軸承襯套;
10,以廢玻璃和廢玻璃纖維為主要原料生產的玻璃制品及復合材料;
11.骨粉、骨油、骨膠、明膠、膠囊、磷酸鈣、蛋白飼料、氨基酸以及用雜骨、皮革下腳料、毛發和人尿生產的再生皮革。生化產品;
12.舊輪胎翻新和周轉用胎面膠。
不及物動詞其他人
1.木質纖維板(包括中密度纖維板)、刨花板、小膠合板、細木工板、紙漿、紙和紙板、輕質板、壓舌板、竹碎料板、木材等。是以木竹切割、木材劈砍加工剩余物、下腳料、二等薪材、撫育間伐木材、農作物稭稈、谷殼為原料生產的。生漆、糠醛、飼料、酵母、針料、木炭、活性炭、竹制品(如麻竹、小灰條、竹條等。)、草酸、長度不足壹米的鋸木炭棒、板;
2.用樹皮、樹葉和木竹的根來鋸非生產性的木耳、蘑菇、香料、香料和中草藥;
3.機油濾芯,由鋸棉和磨棉制成的酚醛塑料或脲醛塑料;
4.使用刨花和鋸開非生產性菱鎂礦制品;
5、利用廢舊包裝生產的包裝盒、木材、建材產品等。
6、利用退役火藥生產工業炸藥;
7、利用工礦企業余熱、余壓、工業爐尾氣、廢熱、城市垃圾、地熱、農林廢棄物生產的電和熱;
8.利用熱電廠循環冷卻水養魚;
9.在鹽田水域發展水產養殖,生產鹵蟲、對蝦、鹽藻、螺旋藻、魚類和貝類;
10、利用低值魚蝦和魚類加工下腳料生產的飼料和魚粉;
11、腦醬、蝦頭、蟹殼、蝦皮生產的甲殼素、甲殼質;
12,河砂、淤泥生產的建材制品;
13、垃圾產生的肥料、飼料及建材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