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最新稅法規定:納稅人將購進的農產品用於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時,準予加計扣除進項稅額,即按13%抵扣進項稅。 (現在17%稅率降至16%,13%稅降至10%)
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9號解讀為:加計扣除農產品進項稅額=當期生產領用農產品已按11%稅率(扣除率)抵扣稅額÷11%×(簡並稅率前的扣除率-11%)。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於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又用於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於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
未分別核算的,統壹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擴展資料:
準予抵扣
根據稅法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當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限於下列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稅款和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1、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從銷貨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上註明的增值稅稅款。
2、納稅人購進免稅農產品所支付給農業生產者或小規模納稅人的價款,取得經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的收購憑證上註明的價款按10%抵扣進項稅額。
3、購進中國糧食購銷企業的免稅糧食,可以按取得的普通發票金額按10%抵扣進項稅額。
4、納稅人外購貨物和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費(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按運費結算單據(普通發票)所列運費和基金金額按7%抵扣進項稅額。
5、生產企業壹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免稅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有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6、企業購置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可憑借購貨所取得的專用發票所註明的稅額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
百度百科-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