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自行辦理退稅:通過稅務局網站、個人所得稅手機app、郵寄申請或直接到辦稅服務廳進行年度匯算清繳,結清退稅。
2.委托公司納稅人協助退稅:納稅人向其工作的公司提供上壹納稅年度公司外綜合所得、相關抵扣信息、稅收優惠等信息,公司納稅人協助申報納稅和退稅。
3.委托涉稅專業服務單位或個人辦理退稅:納稅人可以選擇委托專業涉稅服務單位或個人幫助辦理退稅。
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步驟:
1.確認退稅資格:核實是否存在重復扣繳、稅率錯誤、稅種錯誤等錯誤納稅情況。
2.準備材料:準備完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表復印件、退稅(抵扣)申請表、退稅申請說明、工資收據或銀行付款單復印件、員工勞動合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
3.提交申請:向稅務機關提交退稅申請,包括退稅原因、退稅金額等信息,並保證所提供的材料和內容真實、可靠、完整。
4.稅務機關審核:稅務機關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保申請符合退稅條件。
5.退稅:審批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6.匯算清繳通知:稅務機關通過銀行退庫,並向納稅人開具《稅收收入退還書》。
整個退稅流程的辦理時間為30個工作日。
總結壹下,個人所得稅的退稅方式包括納稅人自行申請退稅、委托公司納稅協助退稅、委托涉稅專業服務單位或個人代為退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扣繳的稅款,應當在次月15日內上繳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納稅人辦理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退稅的,稅務機關經審核後,應當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