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核保包括核保選擇和核保控制。
(A)承保選擇
財產保險公司的承保選擇表現在兩個方面:壹是盡量承保同質風險,使風險可以量化衡量,風險可以平均分散;二是剔除那些超出可保風險條件或範圍的保險對象。
1.核保選擇的風險
核保選擇的目的是抑制財產保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的逆向選擇風險。逆向選擇普遍存在於保險市場中。在財產保險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不可能完全了解對方的詳細情況。潛在的投保人總是比財產保險公司更清楚自己面臨的風險,風險的程度,以及會造成的損失。雖然保險合同要求被保險人遵循最大誠信原則,但作為理性人,被保險人會以自己的經濟利益為標準,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壹定會利用壹切可能為自己謀利。因此,投保人必然會試圖利用這種信息不對稱來隱瞞自己的真實風險狀況,讓財產保險公司相信自己是低風險投保人,從而達到少交保費轉移更大危險損失的目的。當這種情況發生時,就會發生逆向選擇,對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產生不利影響。只要投保人對投保對象的了解比財產保險公司多,逆向選擇問題就會壹直存在。完全消除逆向選擇是非常困難的。而財產保險公司通過核保選擇,可以盡可能地了解和準確評估投保對象的風險類型和程度以及保額的適當性,從而決定是否承保,可以在壹定程度上降低逆向選擇對財產保險業務的不利影響。可以看出,承保選擇避免了財產保險公司無條件承保的盲目性,強調了財產保險公司對保險風險的主動選擇,使保險保障下集中的風險單位在質量上趨於壹致,有利於承保質量的提高。
2.核保方式的選擇
(1)優先選擇
預選是指財產保險公司根據投保風險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承保。預選可以讓財險公司主動出擊。如果發現保險風險超過平均水平,財產保險公司可以拒保或者有條件承保。預選包括“人”和“物”的選擇。
所謂“人”的選擇,是指對被保險人的可保資格的審查。首先,投保人必須是對保險標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和保險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只有這樣,財產保險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其次,要調查了解被保險人的信用、人品、作風。在財產保險的整個經營活動中,保險標的始終處於被保險人的控制之下。可見,被保險人的行為將直接影響保險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損害程度。
所謂“物”的選擇,是指對保險標的風險狀況的審查。對於那些高風險的主體,財產保險公司可以拒絕承保或采用較高的保險費率。保險標的是財產保險公司可能承擔風險責任的特定對象,其性質、狀態、環境與風險直接相關。財產保險公司對保險標的進行審核,主要是對保險標的的風險狀況進行審查,通過對比申請表等材料,對保險標的的使用性質、結構性能、環境、防災設施等進行檢查。比如火險,根據位置、建築結構、周邊環境、職業性質等風險因素選擇保險標的;在船舶保險中,根據船舶本身的適航性、船齡、航區等風險因素選擇保險標的;在汽車保險中,根據汽車型號、使用年限、使用範圍、汽車本身性能等風險因素選擇保險標的。在貨物運輸保險中,根據運輸方式、貨物本身的性質、承運人的管理水平、運輸時間的長短等風險因素選擇保險標的。在責任保險中,根據被保險人的業務性質、意外損害發生的可能性、法律制度對損害賠償的規定、承保區域等風險因素選擇保險標的。
(2)事後選擇
事後選擇是指財產保險合同成立後,財產保險公司因風險狀況的變化,對風險等級超過承保標準的保險標的進行剔除的行為。保險標的消滅有三種方式:壹是保險合同到期後不再續保;二、根據保險合同約定的事項解除合同;第三,保險人發現被保險人有明顯虛假陳述或者欺詐行為的,可以終止承保,解除保險合同。我國《保險法》第16條和第27條明確規定了上述情形。
(B)承保控制
核保控制是指財產保險公司在對投保風險做出合理的核保選擇後,根據投保對象的具體風險情況,運用保險技術手段控制自身的責任和風險,並以適當的核保條件進行承保。
1.核保控制風險
(1)逆向選擇風險。對於存在風險但仍由財產保險公司承保的標的,投保人的逆向選擇行為傾向並未通過承保消除。為了避免承擔由此帶來的更大風險,財產保險公司必須通過核保控制來抑制這種逆向選擇風險。
(2)道德風險。道德風險是指保險對被保險人的防損動機和減損動機的影響。例如,如果企業購買了盜竊保險,其采取預防措施以減少盜竊可能性的動力就會降低。這是因為投保後,企業仍然要承擔所有額外預防行為的成本,卻無法從這些額外預防行為中獲得任何收益。對於投保的損失,較低的預期理賠成本只會讓保險公司獲得收益。可見,道德風險來自兩個方面:壹是預期損失必須取決於投保人投保後的行為;其次,對於財產保險公司來說,觀察被保險人的防範行為,衡量其對預期理賠成本的影響是昂貴的。
對於被保險人來說,道德風險分為事前道德風險和事後道德風險。事前道德風險是指被保險人在損失防範上的行為偏差。如果壹個投保了車險的人,在車禍發生後,在保證其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能夠得到全額賠償,那麽他開車時就不會像以前那樣小心翼翼,可能會比以前更加魯莽。因為有了保險的保障,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會增加,損失的預期也會增加。更極端的例子是保險欺詐,表現在財產保險中,通過故意毀壞被保險人的財產來獲取保險賠償。事後道德風險是指被保險人在減值時的行為偏差。比如企業有火險,發生火災時,企業可以不采取積極措施搶救財產,防止損失進壹步擴大,因為企業可以獲得保險賠償。如果沒有保險,公司可能會盡可能多地挽救財產。
2.核保控制方式
(1)正確制定保險金額和賠償限額。
在財產損失保險中,根據保險標的的價值確定保險金額有兩種方式:固定價值保險和不確定價值保險。除藝術品、古董等價值波動較大的特殊財產外,財產保險應采用不定價值保險的方式。財產保險標的包含壹項以上的,必須寫明總保險金額,還必須寫明分保險金額。在責任保險中,責任限額是根據保險標的可能發生的損失範圍確定的,除累計賠償限額和總賠償限額外,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和每個人的賠償限額也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正確制定保險金額和責任限額的目的是使被保險人盡可能獲得足額保險,既能保證被保險人在遭受損失後獲得足額保障,又能防止因超額投保可能誘發的道德風險,還能避免因投保不足而引發的理賠糾紛。
(2)控制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是財產保險公司承擔的保險賠償範圍,控制保險責任也是財產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範圍。承保時,財產保險公司為了限定自身的責任範圍,可以將保險責任分為基本責任、特殊責任和除外責任。基本責任是財產保險公司對某壹險種承擔的基本風險。比如火險的發展,火災、雷電、爆炸、空中落物壹直是它的基本責任。特殊責任是應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的要求,經財產保險公司同意而增加的承保範圍。壹般不能單獨承保,大多附加在基本責任上。除外責任是指財產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賠償的範圍,財產保險公司通常從地點、風險、財產、損失等方面對除外風險進行明確界定。
(3)約定免賠額(率)
免賠額(率)的規定是指對某些保險風險造成的損失規定壹個限額或費率。這部分損失由被保險人承擔,保險人不負責賠償該金額或比例內的損失。比如在機動車輛保險中,對機動車輛每次事故造成的車損險和商業三責險的賠償都有規定,免責率的大小與被保險車輛在交通事故中承擔的事故責任比例有關。可見,免賠額(費率)的規定可以激發被保險人防止損失的動機,從而減輕保險人的賠償責任。
(4)實行比例核保。
比例承保是指財產保險公司按照保險標的實際金額的壹定比例確定保險金額,而不是全額承保。比如農作物保險,保險人通常按照平均收成的壹定比例確定保險金額,比如正常年份平均收成的60-70%,其余部分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
(5)保費計算與損失掛鉤。
保費與損失可以有兩種形式的關聯:壹種是根據經驗費率計算的保費,另壹種是追溯保費。經驗費率保費根據之前的虧損經驗計算。如果壹個人知道自己未來的保費是經驗保費,並且期望未來購買保險,即使保險人會賠付所有損失,他還是會小心翼翼。第二種方法是根據每年的損失來確定每年的保費。被保險人提前繳納保費,保險期結束時,財產保險公司根據當年損失的實際情況計算應付保費,並相應多退少補。中國財產保險公司將保費和損失掛鉤的常用手段是無賠款優待。對於之前壹個或幾個保險期間沒有發生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在續保時可以享受壹定的保費優惠。
(6)約定擔保條款
保障條款是指財產保險公司要求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就某壹事項的作為或不作為以及某壹事態的存在或不存在所作出的承諾。保證是從屬於保險合同的承諾,是保險合同成立的基本條件。保證的目的是控制風險,保證保險標的及其周圍環境處於良好狀態。保證對被保險人要求很嚴格。無論違反保證的事實是否影響保險標的的風險,壹旦違反,財產保險公司可以宣布保單無效。根據其形式,保證可以分為明示保證和默示保證。明示保證以書面或書面形式在保險合同中載明,成為合同條款的保證。默示保證是指保單中沒有明確寫明,但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明確的保證。默示保證不需要在保險合同中用文字表述,壹般是國際慣例中的通用規範,是保險實務中需要遵守的習慣性或社會公認的規則。默示保證和明示保證壹樣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