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制度是國家對壹些承擔較大責任、關系到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重要專業崗位實行的壹種管理制度。這壹制度在發達國家已經實行了近百年,對保證從業人員的素質,促進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我國在相關專業領域實行專業技術資格制度。比如工程技術領域的工程技術人員資格;主任醫師、主治醫師、醫師具備醫藥衛生領域資格;具有教育領域的教授、副教授、講師資格;其他專業領域也有記者、編輯等資格。改革開放後,資格制度作為壹種國際通行的管理制度在中國產生。1986年,我國頒布了《註冊會計師條例》,建立了第壹個專業技術資格制度。從65438年到0994年,我國開始制定各類職業的資格標準和就業標準,實行學歷文憑和職業資格兩種證書制度。在涉及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公眾利益的專業技術領域,積極穩妥地分步實施專業技術資格制度。
我國從新的資格制度開始采用全國統壹考試、有效註冊、政府監督管理的方式取得證書。凡具有相關職業資格和多年實際工作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考。取得資格證書並在規定機構註冊的人員,可以依法獨立執業(證書由人事部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聯合印制,壹次註冊壹般有效期為3年)。
目前,中國已建立並實施了23項職業資格制度,分別是:
註冊建築師、註冊結構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執業醫師(中醫)師、註冊資產評估師、造價工程師、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員、註冊稅務師、拍賣師、企業法律顧問、假肢矯形器制作師、礦產儲量評估師、註冊城市規劃師、價格估價師、棉花質量檢驗員、礦業權評估師、註冊會計師、執業律師。截至2000年底,約有31.2萬人取得各類職業資格,1.5個專業開始註冊管理和執業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