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個人納稅證明?怎麽開車?
個人納稅憑證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是指在壹定時期內,由有關部門出具的納稅人為國家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
為方便個人所得稅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根據扣繳義務人的詳細申報信息,按照上壹年度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為每個納稅人郵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以下簡稱“完稅證明”)。因出國、辦理居住證、申請經濟適用房等特殊需要取得“納稅證明”的,可按照以下指引取得:
第壹,獲取方式
1.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在工作日辦公時間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相應期間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個人納稅證明》。
2.持二代身份證原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自助辦稅終端(ARM機)24小時打印。
3.委托代理人應攜帶委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委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在工作日辦公時間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稅窗口申請開具。
4.委托企業稅務人員攜帶稅卡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自助終端(ARM機)進行24小時自助打印。
註(1)個人首次打印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窗口辦理業務開通,並設置初始密碼。
二、相關說明
1.公司部分員工未取得年度個稅證明。請向扣繳單位相關部門(財務部門或人事部門)核實提供給主管稅務機關的有效聯系地址是否正確。每年2-3月期間,稅務機關會集中寄送上壹年度的《納稅證明》。可能妳的稅務證明還沒到,請耐心等待。如3月底仍未收到,請與主管稅務機關聯系(主管稅務機關聯系方式可咨詢扣繳單位財務部門或人事部門)。
2.“納稅期限”的含義。根據《關於執行的通知》[滬地稅(2007)13號]的規定,本年度個稅憑證上打印的“納稅期間”與納稅人在該會計年度取得的所得期間壹致。
3.稅務證明上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郵政編碼地址不正確。可能是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向稅務局提供的個人信息有誤。建議您先向扣繳單位相關部門(財務部門或人事部門)核實,並委托相關部門向主管稅務機關更正錯誤信息。
4.納稅證明上的所有權期限有差距。期間遺漏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扣繳義務人未及時申報個人所得稅,或者當月未及時申報個人所得稅等。建議您先向代扣代繳企業的相關部門(財務部門或人事部門)查詢。如有疑問,可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5.關於稅務局開具的“納稅證明”與實際工資條的區別。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實行代扣代繳制度。目前稅務機關接受扣繳義務人提交的資料,年度個稅憑證的納稅數據為截至打印日已成功上繳國庫的稅款。如果發現稅務機關出具的納稅證明與單位實際扣繳的數據有出入,建議先向扣繳單位相關部門(財務部門或人事部門)核實,如有更多問題可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征收稅款,必須向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