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什麽是企業合並形成的商譽

什麽是企業合並形成的商譽

什麽是企業合並形成的商譽

合並商譽是指企業在合並過程中產生的、合並企業所支付的合並成本大於所享有被合並企業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如果合並成本小於應享有被合並方企業可辨認凈資產份額,其差額在國際會計準則中稱為負商譽。

企業合並主要有吸收合並、新設合並和控股合並三種形式。壹般情況下合並商譽產生於吸收合並(兼並)和控股合並,新設合並不會產生合並商譽。在吸收合並和控股合並中,合並企業出示的購買價格(購買成本)可能高於或低於應享有被合並企業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對於發生的合並成本與應享有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我國在新會計準則頒布前將合並成本大於應享有可辨認凈資產的差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的內容,而對於購買方出示的購買價小於應享有被購買方凈資產份額的差額,既不作商譽確認,也不計入當期損益。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並》規定,非同壹控制下的吸收合並,購買方在購買日應當按照合並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確定其入賬價值,發生的合並成本與應享有合並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差額,如果是正數,作為壹項長期資產單獨確認;如果是負數則作為壹項偶發收入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商譽不是資產 企業應該不對它進行確認 為什麽企業合並形成的商譽要進行減值測試

商譽屬於不可確指資產,在合並財務報表時需要單獨列示,因此需要對它進行評估,也就需要對其減值測試,但合並日後就不需要了。

企業合並的商譽與會計報表合並的商譽有什麽區別

企業合並產生商譽的情況:1.新合夥人加入企業,出資額大於原合夥企業公允價值,則原合夥企業和原合夥人有商譽;如果出資額小於合夥企業公允價值,則新合夥人有商譽

.2.如果有合夥人退出合夥企業,給他的退夥額大於他在原企業的資產,則合夥人有商譽.如果退夥額小於他的資產,則合夥企業有商譽.

會計報表合並產生商譽:如果收購企業的成本大於企業的公允價值,則被收購企業存在商譽.

什麽是企業合並?企業合並包括哪些形式?

企業合並是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並組成壹個新的經濟實體。這個經濟實體可能是壹個獨立的法律實體,也可能是由若幹個法律實體組成的經濟實體(如企業集團)。

企業合並的形式:1、按合並的法律形式分:吸收合並、新設合並和控股合並;2、按合並前後的控制權分: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和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3、按合並的性質分:股權聯合性質的合並、購買性質的合並;4、按支付方式分:現金收購、股票兌換、債券收購、杠桿收購、無償劃轉。

以上內容來自高級財務會計壹書,純手打字。希望能幫到妳,謝謝。

企業合並中的商譽與自創商譽哪個好寫論文

合並商譽的理論研究與實踐都壹定的基礎了,比較的成熟;自創商譽的話,是熱點,不過更多的是理論上的探討。

企業合並不構成業務為什麽不確認商譽

由於不構成業務,無法形成非同壹控制下的合並,也就不存在正商譽和負商譽的問題。

什麽樣的企業合並會產生商譽,商譽對合並後的凈利潤有什麽影響

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並且合並成本大於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份額。商譽對合並後的凈利潤沒有影響!個別報表也不確認。

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會產生商譽嗎?

不會產生商譽。

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的會計處理原則具體如下:

1、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成本,按照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份額確定。

2、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被投資單位的各項資產負債保持原賬面價值不變。

3、同壹控制下企業合並,不產生新的資產負債項目,也不產生商譽,但是被投資單位原賬面的商譽保持不變。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體系(2006)的有關規定,同壹控制合並,不產生商譽。

同壹控制下的企業控股合並,投資方應當在合並日按照取得被投資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由此可見,投資方對被投資方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與被投資方歸屬於投資方的所有者權益份額相等,不存在差異。

什麽是企業合並

企業合並的結果通常是壹個企業取得了對壹個或多個業務的控制權。構成企業合並至少包括兩層含義:壹是取得對另壹上或多個企業(或業務)的控制權;二是所合並的企業必須構成業務。業務是指企業內部某些生產經營活動或資產負債的組合,該組合具有投入、加工處理和產出能力,能夠獨立計算其成本費用或所產生的收入。 有關資產、負債的組合要形成壹項業務,通常應具備以下要素: (1)投入,指原材料、人工、必要的生產技術等無形資產以及構成生產能力的機器設備等其他長期資產的投入; (2)加工處理過程,指具有壹定的管理能力、運營過程,能夠組織投入形成產出; (3)產出,如生產出產成品,或是通過為其他部門提供服務來降低企業整體的運行成本等其他帶來經濟利益的方式。 有關資產或資產、負債的組合要構成壹項業務,不壹定要同時具備上述三個要素,某些情況下具備投入和加工處理過程兩個要素即可認為構成壹項業務。業務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向投資者提供回報,如生產的產品出售後形成現金流入,或是能夠為企業的生產經營帶來其他經濟利益,如能夠降低成本等。 有關資產或資產、負債的組合是否構成壹項業務,應結合所取得資產、負債的內在聯系及加工處理過程等進行綜合判斷。 實務中出現的如壹個企業對另壹個企業某條具有獨立生產能力的生產線的合並、壹家保險公司對另壹家保險公司壽險業務的合並等,壹般構成業務合並。 如果壹個企業取得了對另壹個或多個企業的控制權,而被購買方(或被合並方)並不構成業務,則該交易或事項不形成企業合並。企業取得了不形成業務的壹組資產或是凈資產時,應將購買成本按購買日所取得各項可辯認資產、負債的相對公允價值基礎進行分配,不按照企業合並準則進行處理。 從企業合並的定義看,是否形成企業合並,除要看取得的企業是否構成業務之外,關鍵要看有關交易或事項發生前後,是否引起報告主體的變化。 報告主體的變化產生於控制權的變化。在交易事項發生以後,壹方能夠對另壹方的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形成母子公司關系,就涉及到控制權的轉移,從合並財務報告角度形成報告主體的變化;交易事項發生以後,壹方能夠控制另壹方的全部凈資產,被合並的企業在合並後失去其法人資格,也涉及到控制權及報告主體的變化,形成企業合並。實務中,對於交易或事項發生前後是否形成控制權的轉移,應當遵循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綜合可獲得的各方面情況進行判斷。 假定在企業合並前A、B兩個企業為各自獨立的法律主體,且構成業務(在合並交易發生前,不存在任何投資關系),企業合並準則中所界定的企業合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企業A通過增發自身的普通股自企業B原股東處取得企業B的全部股權,該交易事項發生後,企業B仍持續經營。 2.企業A支付對價取得企業B的凈資產,該交易事項發生後,撤銷企業B的法人資格。

  • 上一篇:深圳註冊公司的流程是什麽
  • 下一篇:審計都查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