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銀行往來賬與銀行對賬單是否壹致,有沒有抽逃資金、挪用資金、現象,
審計現金日記帳與庫存現金是否相符,有沒有挪用或長期占用資金情況
審計庫存材料、產成品的數量是否與賬面相符,看起有沒有“跑、冒、滴、漏、”現象
審計應收款、其他應收款等進行函調或其他方法調查是否與賬面相符,有沒有呆死賬戶掛賬
審計應付款,用查實的方法看有沒有外欠款大於賬面額
審計固定資產帳,檢查有沒有已經不存在的固定資產仍在賬面掛賬。
問題二:審計查賬查什麽 審計局對妳們學校實施的是按照國家審計署統壹部署的專項審計,妳需要結合其審計的以下重點情況進行自查:
其壹是收支兩條線的執行情況;
其二是看預算外收入與其他收入有無截留或隱瞞現象,並私設小金庫;
其三是檢查是否有超標準亂收費情況;
其四是檢查有無挪用公款、公款消費等違法亂紀情況。
問題三:審計公司到公司主要查什麽? 審計的主要工作就是財務報表審計,就是註冊會計師通過執行審計工作,確定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編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出具恰當意見的審計報告!
問題四:審計方法包括哪些? 按照搜集證據時所使用的方法,審計程序(即審計方法)可以分為:
(壹)檢查
檢查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記錄或文件進行審查,或對資產實物進行審查。
檢查記錄或文件的目的是對財務報表所包含或應包含的信息進行驗證。
1.檢查記錄或文件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審計證據,審計證據的可靠性取決於記錄或文件的來源和性質。
2.在檢查內部記錄或文件時,其可靠性則取決於生成該記錄或文件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將檢查用作控制測試的壹個例子,是檢查記錄以獲取關於授權的審計證據。
3.某些文件是表明壹項資產存在的直接審計證據,如構成金融工具的股票或債券,但檢查此類文件並不壹定能提供有關所有權或計價的審計證據。
4.檢查有形資產可為其存在性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但不壹定能夠為權利和義務或計價認定提供可靠的審計證據。
(二)觀察
1.觀察是指註冊會計師察看相關人員正在從事的活動或實施的程序。例如,對客戶執行的存貨盤點或控制活動進行觀察。
2.觀察可以提供執行有關過程或程序的審計證據,但觀察所提供的審計證據僅限於觀察發生的時點,而且被觀察人員的行為可能因被觀察而受到影響,這也會使觀察提供的審計證據受到限制。
註意:壹般觀察程序是針對內部控制執行的情況。主要用於對內部控制的了解和控制測試中。
(三)詢問
1.詢問是指註冊會計師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被審計單位內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員獲取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並對答復進行評價的過程。
2.知情人員對詢問的答復可能為註冊會計師提供尚未獲悉的信息或佐弗證據,也可能提供與註冊會計師已獲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異的信息。
3.在詢問管理層意圖時,獲取的支持管理層意圖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1)了解管理層過去所聲稱意圖的實現情況、(2)選擇某項特別措施時聲稱的原因以及(3)實施某項具體措施的能力,可以為佐證通過詢問獲取的證據提供相關信息。
針對某些事項,註冊會計師可能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和治理層(如適用)獲取書面聲明,以證實對口頭詢問的答復。
(四)函證
1.函證,是指註冊會計師直接從第三方(被詢證者)獲取書面答復以作為審計證據的過程,書面答復可以采用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等形式。
2.當針對的是與特定賬戶余額及其項目相關的認定時,函證常常是相關的程序。但是,函證不必僅僅局限於賬戶余額。例如,註冊會計師可能要求對被審計單位與第三方之間的協議和交易條款進行函證。註冊會計師可能在詢證函中詢問協議是否作過修改,如果作過修改,要求被詢證者提供相關的詳細信息。
3.函證程序還可以用於獲取不存在某些情況的審計證據,如不存在可能影響被審計單位收入確認的“背後協議”。
(五)重新計算
重新計算是指註冊會計師對記錄或文件中的數據計算的準確性進行核對。重新計算可通過手工方式或電子方式進行。
(六)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是指註冊會計師獨立執行作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提示:重新執行只能用於控制測試。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註冊會計師通過研究不同財務數據之間以及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內在關系,對財務信息作出評價。分析程序還包括調查識別出的、與其他相關信息不壹致或與預期數據嚴重偏離的波動和關系。...>>
問題五:審計如何查賬 審計能否順利進行,實現既定目標,審計調查人員不但要掌握並熟練運用各種查賬技巧,更重要的是能否發現問題,找出疑點。筆者在多年的審計實踐中,運用審計查賬方法與技巧,經常會發現各種違紀違規和壹些經濟案件,現就審計財務查賬技巧方面談十點看法。
1、收入不入賬、多收少記或少付多記的查賬技巧。
通常發生於財會制度不健全的單位,特別是開票與收款同屬於壹人最易出現此種現象。作案人大都是那些直接經手管理財物的人員。例如采購員、出納員、倉庫保管人員以及收款員等。這些作案成員有的是開票時,提高單價從中吃回扣或報銷後占有,有的是內外勾結壹票兩開進行貪汙,有的是收款後只給交款人開收據不記賬,情況比較復雜。針對這種作案手段,壹般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組織調查:壹是應將所有已使用過的發票和收據的存根聯都收集起來,檢查號碼是否連續,有無缺號、缺頁以及作廢的發票和收據的正聯以及入賬聯是否粘在存根聯上,然後對發票和收據存根聯的合計數同入賬數進行核對,看是否符合。二是對收款人員和交款人保存的單據相互核對,擠出差額,追去向。三是筆數、金額相核對,擠差額追去向。四是從人與人之間,收集人證與其他資料相核對。五是賬實核對,然後進行綜合分析,實事求是地加以判斷。
2、虛報冒領費用開支的查賬技巧。
這類案件大都發生在直接經手管理財物的人員中,作案手段多種多樣。對這種違紀,主要舞弊手段是偽造、盜用、塗改或重報購貨發票和費用單據。偽造單據常見於利用白條發票或收據,主要有:虛報冒領職工旅差費、臨時工工資以及長期支取已死亡職工的退休金等。對此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組織調查:壹是要組織審查可疑憑證的來源,看所報銷的票據是單位還是個人出具的,有沒有收款人的手印或印章。二是要註意審查支出的流向和支出形式是不是人為的從中作弊。三是帶著從賬目中審查的疑點,找領款人或領款單位進行核對,去獲取有無虛報冒領的依據。四是對已獲取的證據進行技術鑒定,如筆跡、手印、印章等。
3、對開假單據報銷的查賬技巧。
這種作案手段大都是直接經管財物的產、供、銷人員或金融管理人員,他們在作案時開假單據的形式很多,而且比較復雜,但分析起來不外兩種,即合法與非法。壹種是經稅務機關登記的有稅契的合法形式的發票;另壹種是未經有關部門允許而印制的非法發票和白條。對使用這種作案手段進行貪汙的案件查法:
壹是組織查賬人員認真細致地審查發票的來源,重點應審查票據的出處、樣式、規格和發票本身記載的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等。要註意查對發票的出處與購貨渠道和內容是否壹致,發票本身反映的內容與購貨的渠道是否壹致,發票上反映出的內容與購貨單位所需要的產品、原材料是否相符,發票的首尾內容是否相壹致,是何人書寫等等。通過審查,從中發現疑點,進行追查。
二是發票與入庫的實物相對照,從中發現有無實物入庫。
三是對發票進行科學的筆跡鑒定,以證實是否偽造。
4、隱瞞收入,搞“小金庫”的查賬技巧。
這種手段是近年來才有的,而且較為普遍。這種情況往往是公私交融,以公家名義達到營私之目的。有些“小金庫”名義上是為集體,而實際上是為隱形私利服務。“小金庫”的存在,給貪汙受賄違紀活動大開了方便之門。對這類案件,往往是難查,不好認定,時常以不正之風為借口,以退代罰。對這種案件的查法:
壹是審查支出單位的賬目與收入單位的賬目相對照、擠差額,看是否入賬。
二是審查單位設立的賬薄與科目是否合法。
三是支出賬與庫存賬對照,看是否存在差額,有差額的是否入賬。
四是收貨單位的支出賬與發貨單位的收入賬相對照,看有無差額,以便從中發現賬......>>
問題六:審計就是查賬麽 說審計就是查賬,是有壹定道理的,但不完全。因為審計可分為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後審計。其中事前審計是對計劃、預算、預測和決策進行審計等,是不用查賬的。同時,還有壹種系統基礎審計,主要評價內部控制機制的健全性。而風險基礎審計壹般則評價被審單位委托審計的動機、經營環境、財務狀況等方面進行全面的風險。
問題七:公司要找審計單位來查賬務,那壹般都是查什麽呢?會計和出納的賬嗎? 審計包括很多方面,壹般都是專項審計,針對某些特定的事項來審計,審計首先在人員上進行分工,如人員壹負責查收入、成本、利潤核算是否正確;人員二負責查往來賬、庫存材料等資產性科目,最重要的是審計人員來到後,首現查現金庫存是否相符,是否有白條子頂庫、還要對銀行存款賬進行核查等等。
問題八:審計什麽時候去企業查賬 審計在接恭被審計單位等的委托時,簽訂業務約定書,然後在業務約定書規定的時間內去查賬。
會計要提供業務約定書中規定的相關資料,如企業基本情況,相關賬簿、憑證、報表、合同、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會議紀要、驗資報告、管理層聲明書等等。
審計查賬的時候,可以有外人在場。不過,難道外人沒事,呆審計那邊幹什麽?
問題九:離任審計主要查些什麽? 與普遍的財審相比是壹樣的,沒有太大區別.側重點依然在於固定資產,帳外帳,招待費,票據,稅收繳償這些問題.
問題十:對事業單位的審計查賬是首先看什麽 首先取得各年末資產負債表。掌握單位資金規模,主要核算科目。
第二,同時取得總賬明細賬。賬表應核對壹致。掌握主要業務內容。
3_憑證檢查, 收入重點關註非撥款收入、專項收入,支出 重點關註工資外發放個人支出,大額現金支出,不合理辦公支出,專項支出,違規采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