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票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合法證明,完稅憑證是稅務機關根據稅法向納稅人收取稅款時使用的專用憑證。分為稅收完稅證,它包括通用完稅證、定額完稅證和印花稅票等和稅收繳款書。
稅票主要包括兩類:
1、稅收完稅證,它包括通用完稅證、定額完稅證和印花稅票等。
2、稅收繳款書。
二、稅票的作用
完稅憑證(俗稱“稅票”),就跟日常交易中付給對方貨款要求其提供發票或有效憑證壹樣,是履行納稅人納稅義務的最直接證據,是法定必須提供的完稅憑證。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三、增值稅發票的書寫要求
1、項目填寫齊全,全部聯次壹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壹致。
2、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不同版本的專用發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分別加蓋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蓋“開票單位”壹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4、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必須預先加蓋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不得手工填寫“銷貨單位”欄,用手工填寫的,屬於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購貨方不得作為扣稅憑證。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用藍色印泥。
5、開具專用發票,必須在“金額”、“稅額”欄合計(小寫)數前用“¥”符號封頂,在“價稅合計(大寫)”欄大寫合計數前用“”符號封頂。
小編提醒:按照規定,企業繳稅的時候,稅務機關必須開具稅票。如果企業拿到稅票後丟失,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補開,這個是不收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