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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與行政處罰通知書的區別;

不同的概念:

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機關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作出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理由、依據和決定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法律文書。

行政處罰告知書:只起到告知的作用。與行政處罰決定不同,行政處罰通知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不同的法律效力:

行政處罰決定書具有法律效力,行政處罰告知書僅起告知作用。如果對行政處罰通知書中的部分內容有異議,可以拒絕簽字,申請重新處理。

治療效果不同:

只要通報處罰,就要處罰。如果有處罰決定,不壹定要先告知。被處罰人可憑任何壹份書(行政處罰通知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申請行政復議。

擴展數據:

行政處罰決定書壹般由三部分組成。

第壹部分:第壹部分。包括當事人的稱謂、人數及基本信息(如有委托代理人,應寫明基本信息)。

第二部分:正文。包括事實、理由、依據和處罰決定。

1.?事實:

(1)案件事實陳述要完整準確。案件事實是案件發生時的全部真實情況,包括案件的來源、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情節和結果。有關單位和個人,涉案違法物品應當標明生產廠家、生產批號、進貨渠道、數量、貨值、違法所得、剩余物品數量和價值、違法行為定性及相應違法後果。記敘文壹般應按照事件發生的時間順序,客觀、全面、真實地反映案情,並抓住重點,詳細敘述主要情節和因果關系。執法人員還應具體說明影響自由裁量權的情形,如從重或符合從輕或減輕處罰。此外,在描述事實時,不得添加任何主觀的、批判性的語言。

(2)列舉證據。違法事實必須經過調查核實,有充分證據證明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認定違法事實的證據應當明確、具體,應當全面列舉認定違法事實的主要證據,違法事實的每壹要素都應當有證據支持和證據分析的過程。證據列舉的方法可以在描述事實的過程中同時分析列舉,也可以在描述違法事實後單獨列舉分析。

(3)告知行政處罰決定前的情況。應詳細說明是否采納當事人提出的意見的理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的告知時間和方式,當事人是否提出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申述的,應當描述其答辯要求和理由,並在本書中說明審查采納的情況和理由。聽證中當事人就行政機關認定的事實、性質、法律適用、證據程序及其證據提出的相關問題,也應按上述要求進行說明。特別是不采納的理由,要引用法律法規,進行必要的法律分析,講清楚、講透徹。

2.理由和依據:

(1)應充分說明適用法律的理由。對於違法事實認定後的處罰理由和法律依據,應當結合具體案件事實說明作為處罰依據的某壹法律條款具體適用的理由,必要時對法律條文進行法律解釋。

(2)引用的法律條文應當準確,符合法律適用原則,並按照條、款、項、目的的順序,說明適用於最低層次。

(3)自由裁量權的行使要規範合理。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應當符合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並說明作出具體行政處罰的理由,包括依法適用從重或者從輕情節。

3.處罰決定:

處罰決定應當表述清楚、具體、明確、有針對性、客觀並具有可執行性。罰款除阿拉伯數字外,還應以漢字表示。

第三部分:尾巴。

主要是關於行政處罰的方式和期限,同時表述了逾期履行的法律後果。在告知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的救濟途徑時,要寫明復議機關和訴訟法院的具體名稱(地址)、復議和訴訟期限、制作日期和行政執法機關公章。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行政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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