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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需要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法律主觀:

企業因破產清算、解散、撤銷、吊銷營業執照等。,應當辦理稅務註銷登記。企業註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滯納金和罰款、發票、稅務登記證件等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批準後,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手續。

法律客觀:

註銷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繼續履行納稅義務時,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終止納稅義務的稅務登記管理制度。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後,該當事人不再接受原稅務機關的管理。壹、什麽情況應辦理註銷稅務登記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發生解散、破產、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需要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3、納稅人被工商行政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二、辦理註銷稅務登記的時限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發生解散、破產、撤消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機關辦理註銷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機關辦理登記的,應自有關機關批準或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稅務登記;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需要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或註銷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向原稅務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同時,向遷往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開業稅務登記;3、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三、稅務機關承諾時限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符合受理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納稅人註銷登記;在註銷清算過程中未發現納稅人涉嫌偷、逃、騙、抗稅或虛開發票等行為的,在辦結受理前的涉稅事項的,應在受理後2個工作日內辦結。四、辦理註銷稅務登記有哪些手續?1、納稅人申請辦理納稅清算時,首先到所管轄的征收所領取《納稅清算申報表》壹式三份,並填寫如下內容:計算機代碼、企業名稱、經濟性質、詳細地址、註銷稅務登記申請、納稅清算申報情況、申報書附送的有關資料;2、交回稅務代碼章、稅務登記正副本、稅務機關發放的有關納稅資料及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除個體戶、定額戶之外的納稅人,持征收所簽署意見後的《納稅清算申報表》備稽查所檢查;3、納稅人經稽查所稽核檢查後,持稽查所簽署意見的《納稅清算申請表》到納稅服務所辦理註銷;4、納稅服務所收到納稅人的《納稅清算申報表》後按規定的程序辦理註銷手續。並開具《註銷稅務登記證明》即為辦完註銷稅務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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