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陽發布政務誠信建設工作方案,沈陽將編制公務員誠信手冊,將誠信教育作為公務員初任、在職培訓和領導幹部高級培訓班的重要內容。
把公務員的誠信作為考核、使用、獎懲的指標之壹。
探索建立政府信用承諾制度,由政府和公務員對職權範圍內的行政事項、服務質量、時限、保障等作出承諾,並將承諾履行情況納入政府和公務員信用記錄,在“信用沈陽”網站上公開。
編制政府及公務員政府信用信息目錄。政府及其公務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因違法違規、失信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責任追究等信息納入政府失信記錄。此外,根據法律規定,公務員檔案登記、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核實、廉政記錄、遵守規定和承諾情況、年度考核結果、獎勵和榮譽稱號等信息將納入公務員信用記錄,建立公務員信用檔案。
對政務失信,給經濟社會發展造成損失或者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地方各級政府和公務員,應當就失信情況作出書面說明,並限期整改。按規定取消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各類榮譽評選的資格,對政府主要負責人失信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追究,並在通報批評中予以公開。
研究公務員信用信息在幹部考核、使用、獎懲中的運用,將信用狀況作為考核要素的指標之壹。
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從輕或者免除處罰。
明確信用信息異議和申訴流程,及時處理異議申請,糾正或撤銷錯誤信息,探索擴大公務員失信記錄信用修復的方式方法。建立自我矯正、自我康復的關愛機制。公務員在政府失信行為發生後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防止危害結果的,可以從輕或者免予實施失信懲戒措施。
沈陽將率先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重點在行政審批、政府采購、貼息、債券發行、專項資金申請等領域查詢和使用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公務員錄用信用審查機制。
設立專線受理違約、拖欠工程款和拆遷款的舉報。
開展政府誠信評價,評價結果將納入政府績效評估。
建立第三方機構的社會監督和監測機制。建立健全政府失信投訴舉報整治長效機制,設立投訴舉報專線,受理對政府機關失信、拖欠工程款、拆遷款、不兌現投資承諾等失信問題的投訴舉報。
探索開展信用監測,引入第三方機構對各地區政務誠信情況進行監測,並及時通報結果和發布預警報告。
嚴查招商引資虛假承諾、虛假報告。
在政府采購領域,建立政府采購誠信責任制度,在項目履約驗收中加強對采購人信用狀況的監管。暢通政府采購領域違約、違約等政府失信行為的舉報投訴渠道,依法處理采購人及相關責任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違法失信行為,並納入政府部門及相關責任人記錄。提高政府采購活動的透明度。
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領域,建立項目責任追溯機制,將項目守信情況和實施效果納入項目政府負責人信用記錄,建立健全相關信用記錄披露和管理制度。
在招投標領域,探索推廣應用第三方信用報告,及時向社會公開政府掌握的招標代理機構資質信息、信用信息、動態監管信息和信用評價結果,營造公開透明的招投標環境。將招投標中的失信行為納入政府部門及相關責任人的失信記錄。
在招商引資領域,嚴厲查處虛假承諾、虛假報告等不誠信行為。避免惡性競爭。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將招商引資失信行為納入政府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失信記錄。
在政府債務領域,建立政府信用評級制度,促進政府舉債依法合規、規模適度、風險可控、程序透明。建立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
在街道、鄉鎮層面,建立街道、鄉鎮公開承諾制度,確保就業、物業、就學、計劃生育、養老、助殘、扶貧、醫保、住房、出行、停車、防火防盜、擁軍優屬、便民服務等公共服務和優惠政策有效落實,將守信工作納入街道、鄉鎮績效考核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