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套房稅房產局執行個人購房標準,財政部房地產新政規定,2008年6月1日及以後簽訂購房合同的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稅稅率暫調整為1%。這個契稅優惠的三個前提條件之壹是,享受優惠的商品房必須是業主的首套住房。界定第壹套住房房產局和財政局給出了答案;
2.首套房稅用於查詢首次購房信息,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是查詢的依據。接受個人首次購房信息查詢時,需審核查詢人身份證明、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本人不能親自查詢的,受托人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3.首套房稅以購房人為單位,基於產權信息系統的界定標準,規定在產權登記信息庫中,沒有產權登記記錄,或者有產權登記,但產權來源為自建、繼承、贈與、房改、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均屬於首次購房,由房產局產權市場處出具首次購房證明。標準還規定,查詢個人購房信息的區域限於出具首次購房證明的機構登記的區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房產稅如果按照房產殘值計算繳納,稅率為1.2%;如果按照不動產租金收入繳納,稅率為12%。
第五條
下列房產免征房產稅:
(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軍隊占用的財產;
(二)國家財政部門撥付的單位自用的財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
(四)個人所有的用於非經營目的的財產;
(五)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