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用工作服務,處理選用登記的資歷憑證,關於下崗職工和找不到工作的人來說,有了它就可以去政府提供的就業部門,承受免費的職業介紹和技能培訓費用的優惠。
2、即,個人失業,憑失業證到戶口所在街道或人事關系所在地辦理失業救濟金[失業保險]領取。國家規定最多可以領取24個月;在24個月之內,重新就業的,辦理就業登記,不再領取失業保險金。
3、 失業證:對國家而言,是統計人口就失業狀態資料的基礎數據;
擴展資料:
基本流程:符合失業登記範圍和條件的人員,市內四區的到戶口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失業登記;五市三區的到戶口所在區、市勞動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
對要求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勞動就業服務機構本著“先指導、後登記”的原則,按照以下工作程序進行失業登記。
1 首先妳離職後不要著急離開,去人事部讓人事姐姐幫妳開壹個離職證明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
2 拿到離職證後,在工作日(周壹到周五)時候,帶好身份證、戶口本、離職證書、畢業證、2寸免冠照片去當地勞動局。
3 在勞動局填壹個登記表,填下妳的姓名、性別、戶口性質、戶口所在地等,填清楚了。不會填的問工作人員。
4 如果妳再就業了填壹下新公司名稱,填好之後工作人員會把妳的信息錄入到電腦中。
5 錄入成功後,工作人員會根據妳的信息印在壹個綠色的本子上,這就是就業失業證,失業人員工作人員還會在上面就業失業信息上打上失業的章。
6 就業失業證貼上妳的照片後,就會給到妳手上,這樣就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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