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進入個體工商戶全電子商務首頁辦理APP,點擊“操作指南”查看本APP使用說明;點擊“個人設立”,即進入個人設立登記的申請填報流程;點擊“我的待簽名”對提交的信息進行簽名;點擊“我的業務”查看、編輯和提交業務申請。
第三步:選擇擬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名稱,提供“直接申請”和“現有核準名稱”兩種選擇。選擇“直接申請”,填寫擬任職個人的姓名信息,點擊“姓名重復檢查”按鈕進行檢查。選擇“已有審批名稱”,根據相關信息查詢審批名稱。如果名稱尚未核準(包括是否需要核準),請選擇“直接申請”。
第四步,填寫信息。
個體工商戶申請營業執照的條件
1,國家政策允許,具有經營能力,城鎮無業人員、農村村民等可申請個體工商戶;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項目相關的資金、營業場所、業務能力和業務技術。
個體戶如何辦理營業執照,辦理營業執照的流程
(1)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銀行驗資
(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四)提交工商設立材料
(五)領取營業執照
(六)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7)辦理國稅登記證。
(八)辦理地方稅務登記證
(9)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需提交的材料
(壹)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1、城鎮待業青年和其他待業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
2、離休、退休人員應持有退休證,提前退休的由所在單位出具退休證;
3、辭退(包括停薪留職),應持原單位的批準證明;
4、下崗職工,應持有勞動部門的就業證;
5、農村村民,應持有當地鄉(村)證明。上述人員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外地來杭人員還須持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和發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