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照何種稅目納稅?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九)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 (2)財稅字199677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體育彩票發行收入稅收問題的通知》第三條所得稅部分根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及其 實施條例 的規定,個人購買體育彩票的中獎收入屬於偶然所得,應全額依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個人購買體育彩票中獎應按照“偶然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按照何種稅率納稅?
(1)《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條之(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2)財稅字199677號第三條所得稅部分根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及其 實施條例 的規定,個人購買體育彩票的中獎收入屬於偶然所得,應全額依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個人購買體育彩票中獎收入應該按照20%的比例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三、是否具有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體育彩票中獎所得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12號的規定:為了有利於動員全社會力量資助和發展我國的體育事業,經研究決定,對個人購買體育彩票中獎收入的所得稅政策作如下調整:凡壹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
本規定自1998年4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7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有效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目錄的公告》附件繼續有效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涉及的文件目錄第13行明確 財稅字[1998]12號 依然有效。 所以我們可以確定對於個人購買體育彩票中獎的所得稅應該按照偶然所得稅目進行個人所得稅的繳納。壹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購買體育彩票中獎是喜悅的,但是不要忘記按時足額申報個人所得稅,否則會面臨稅收風險。